郭绪泽是五福寿板店的创办人,曾获颁公共服务奖章(PBM)。针对这起官司,郭绪泽表示,做错事就要认,日后将更积极回馈社会,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
郭绪泽认罪时神情镇定,案件结束后,他在律师陪同下前往缴付罚款和罚金,之后离开国家法院。
文告指出,虽然商业公司可以购买“S”车牌汽车作为商业用途。但汽车的费用,例如停车费、汽车保险费、维修费和汽油费用,都不属于可扣税费用。
当局接到情报展开调查,揭发被告的违法行为。被告偿还所拖欠的13万2300余元税款。
税务局严厉看待没遵守条例和逃税事件,纳税者必须对自己所申报的资料负责。当局将毫不犹豫将违法者控上法庭。
被告郭绪泽是五福寿板店老板,他被指在截至2002年季度的营业额超过100万元,但直到2006年2月10日才提出申请注册为消费税公司,少缴了12万3000余元消费税。另外,他在2011年至2014年这四个估税年,将私家车的费用列为可扣税费用,少缴9000余元税款。
寿板店在截至2002年季度的营业额超过100万元,被告没有遵守消费税法令的规定通知当局,因此没将五福寿板店注册为消费税公司。
本地一名殡葬业者,在申请注册寿板店为消费税公司和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提供不实资料,昨天认罪后被判罚款4000元,并得缴付25万2900余元的罚金。
被告也在2011年至2014年这四个估税年,在申报所得税时提供不实资料,将私家车的费用列为可扣税费用,结果少缴总数9000余元税收。
这是国内税务局首次采取行动提控殡葬业者,被告郭绪泽(60岁)是五福寿板店(Union Casket)老板,他面对两项触犯消费税法令和四项所得税法令控状。由于控方以一项抵触消费税法令和一项所得税法令控状让他认罪,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因此他须缴付的罚金为24万6700余元和6200余元,
国内税务局发表文告说,商业公司在申请注册为消费税公司,或申报消费税时,在没有合理理由下,若提供不实资料,须缴付相当于少缴税收两倍的罚金。它们也可被罚款,或坐牢,或两者兼施。
商业公司或个人应该立刻向当局披露过去犯下的任何错误,税务局在决定是否采取行动时会把这个因素考虑在内。
相反,被告到了2006年2月10日才提出申请,宣称寿板店在截至2005年12月季度的营业额超过100万元。被告提供不实资料,寿板店因此少缴12万3000余元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