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雇主两年多来还不发薪水,直至人力部介入才为女佣讨回血汗钱。
为改善家人生活到本地当帮佣,女佣不幸遇上残忍女雇主,吃不饱睡不好,还遭虐打,导致左眼全盲,右眼抢救后保住部分视力。
女佣验伤后被证实左眼已瞎,右眼也严重受伤。院方为她动了六次手术,右眼勉强保住,但也只能看清一定距离的事物,日后还可能患青光眼,视力会进一步受损。
女佣说,她的视力本来完好无损,双眼一再被攻击后,视线从2014年初开始变模糊,但她担心无法完成两年合约必须赔偿,始终不敢吭声。
被告在人力部介入后偿还了薪水,她声称视女佣如女儿,待她如家人,有给她零用钱,没发薪水则是因为女佣要在约满后才领薪。她也指女佣手脚慢,不会做家务事,经常打破东西,还推说女佣身上的淤伤是她自己撞伤或被竹竿击中造成的。
这名狠心的女雇主是王心璇(46岁),她事后被控蓄意伤人,但她否认有罪,案件经过审讯后,法官昨午判她罪名成立。
女佣每周约三天没晚餐
夜晚铺纱笼睡地上
女佣说,她上门工作四个月,被告便开始对她诸多挑剔,后来变本加厉,动手打人和扯头发。她第一次被打,是因孩子的睡衣在雨天没晾干,被告之后每周打她两三次,每次都打脸,更多时候打眼睛,甚至打到眼睛血管爆裂。
女佣上门工作之初,被告还住在父母位于义顺的住家,被告在2014年年尾搬去盛港新家,隔年年初把女佣接到新家。女佣表示,不管在义顺或盛港,她不曾有过休息日,也不曾拿过一分钱薪水,她更被骗签名,在不明究理的情况下更新了合约。
受害女佣丹丹梭来自缅甸,案发时27岁,她在2015年3月为了赚钱改善家人的生活,放弃缅甸包装工人的工作,到本地当帮佣,每月赚取430元。
控方和被告都不服所判,双双提出上诉。被告获准以1万元保释外出,等候上诉。
女佣也说,在义顺工作时,她勉强吃得饱,也有足够睡眠,但搬到盛港后,生活每况愈下。她声称,自己每周约三天没有晚餐吃,有时就连午餐也没有。在义顺,她有一张床褥和被单,但在盛港只能在地上铺纱笼睡觉,夜里经常冷醒,无法安睡,搞到全身疼痛。
在审讯的过程中,主控官指被告惨无人道,对女佣造成无法治愈的身体和精神创伤,促法官判监三年和谕令被告赔偿女佣8万多元;被告则通过律师求情,希望罚款了事。法官最终判她坐牢20个月和赔偿女佣3万8540元。
不服所判
控辩双方提上诉
2015年5月17日,被告发现女佣因头痛擅自拿药油擦,抢过药油就往女佣的左脸颊敲打三次,痛得女佣彻夜难眠。隔天,女佣趁被告出门时报警,警方上门调查,要送她入院验伤,却发现她连前方的路都看不清,需要人搀扶。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虐佣事件于2013年9月至2015年5月发生,地点是被告位于义顺和盛港的住家。
被告否认打女佣,昨天在庭上聆讯时不断在犯人栏里抽泣。(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