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至今非法引进外劳案中违法者牟取最多金钱利益的案件,也是第一起因非法引进外劳被判鞭刑的案件。

针对此案,人力部外来人力管理署(雇佣监察)处长肯地赫韦(Kandhavel Periyasamy)在文告中说,这是第一起非法引进外劳被判鞭刑的案件,并提醒人们非法引进外劳罪行严重,当局将采取严厉执法行动对付违法者。

控方说,被告与人共谋,他有预谋欺骗人力部发出工作准证,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被告将身份证和电子政府密码(SingPass)户头资料给陈·莫里斯,同时授权他通过公司在人力部网站申请工作准证。

案情显示,陈·莫里斯被指上网申请工作准证,申报表格由被告签名,虚报外劳在被告的公司受雇当建筑工人。后来,被告授权陈·莫里斯的朋友黄顺兴代他在申报表格上签名。

被告吴永吉(33岁)日前承认117项抵触外来人力雇佣法令的控状,昨天被判坐牢45个月和鞭打五下,以及支付7万5000元罚金。

由于被告无法支付罚金,必须坐牢多五个月代替罚款,因此刑期共50个月。

公司生意不好,面临财务困难,公司董事竟捞偏门,利用空壳公司引进117名外国劳工,短短四个多月内赚取29万2500元。

为了引进更多外劳,被告招募新加坡人当“幽灵员工”,并为他们缴付公积金,以符合雇用外劳的顶限规定。这些幽灵员工包括被告的父亲和父亲的三个朋友。被告每招募一名“幽灵员工”能获得1000元。

这批外劳大部分是中国人,他们并没有在被告的公司工作。一些以为来新加坡工作,结果发现受骗。

案情显示,被告于2013年8月设立Jasper Contractors私人有限公司,案发时是公司董事。该公司生意欠佳,拿不到工程合同,面临财务困难。同年9月,被告认识一名男子陈·莫里斯,对方建议被告以公司的名义引进外劳赚钱,每引进一名外劳,便给他2500元,被告同意。

被告吴永吉从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与其他两人合谋为117名外劳申请工作准证,但他们并没有在被告的公司工作。被告甚至利用父亲和父亲的三个朋友当“幽灵员工”,并为他们缴付公积金,以符合雇用外劳的顶限规定。

从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被告等共为117名外劳申请工作准证,他将准证交给黄顺兴,并向他收取酬劳。

根据文告,过去两年共有13人因非法引进外劳被定罪,最近一起案件的被告维贾耶(51岁)在审讯罪成后被判坐牢30个月。

控方指出,外劳属于弱势者,他们大多来到新加坡后才知道没工作,结果逾期居留,最终沦为非法劳工,造成社会问题。

在这117名外劳当中,16人不知所终、九人被捕、四人另外找到工作,其余88人自首,其中也有人在本地逾期居留长达779天。

与此同时,被告也承认一项触犯破产法令控状,并在昨天被判监两个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