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时:工作完毕交差。
7时:何警长交代执行的工作,然后随林警曹和几名特警出差。
除了上街巡逻之外,我们有时会被派到电视台和火城煤气局等重要设施站岗守夜,以防不法之徒潜入搞破坏。
翻阅我的记事簿,其中一次是在1978年8月24日的出巡记录:
9时:在金声路小贩中心停留歇息。
7时30分:离开警署,乘警车探访三名吸毒者的家,把一份须依时前往验尿的表格交给他们。
结业后,我当了队中的队长,操练时负责喊口令,带领全队练习步操。几个月后,我们被分配到不同的警区,开始执行巡警的工作,出巡时间多半在夜晚,因为白天我们都有各自的正业。
9时20分:继续前往探访最后一名吸毒者。
受训期间,有一节课要学员学习如何应对突发事件。教官举出一个案例,然后要大家写出适当的处理方法。我们都没有读过法律,不知道该怎么做才符合法规。教官说,那一次是结业考试,我一时情急,硬着头皮解答。我把教官讲的案例当作小说来描述。没想到这么一写,竟打动教官的心,让我轻松过关,并得了最佳学员奖,上台领取一纸奖状,上面有特警司令官的签名。
我在1967年被征召入伍,加入第一批公务员军,在乌鲁班丹第一步兵营受训,在军队里服役六年后,我们那一支队伍又在1973年被调到特警部队,继续服满余下的兵役。
在六年的特警服役生涯中,白天我在学校执行教务,晚上才穿上警察制服履行国民服役的任务。如今我在享受建国一代的成果,当年的汗水总算没白流。
6时45分:到警局报到。
每次出巡前我们先去军火部领取枪械和五发子弹,枪膛上有六个弹孔,上膛时第一个枪膛是空置的,这是安全措施,以防手枪走火。我们都有一本警察记事簿,执行任务时记下途中所发生的事,回局交差时要给上司签名。
10时15分:回警局交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