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小女孩出发去找无聊,但她不知道无聊长什么样子。有一个旅人回来后,人们问他:你到哪里去了?他答:我到了东方国、胡椒国、波罗的国、懒人国,还有外国,其中最大的国就是外国。有一个小女孩每次在临终时都会出一道算术题考考死神,死神每次都答不出来,觉得丢脸死了,只好答应小女孩明天去学校问老师。有一个农夫把牛牵到公园来表演,人们觉得牛会站着吃草挺有创意的,纷纷把钱丢进农夫的帽子。有一个城市到处流浪。有一个爸爸,他有三个儿子,三个长得一模一样,老大叫做明,老二叫做明明,老三叫做明明明。如果爸爸要叫三个儿子,大喊“明明明”就可以了,因为“明明明”这个名字也包含了“明”和“明明”这两个名字。
马上想起我的偶像舒比格(Jürg Schubiger),瑞士作家,三年前已经离开了我们。我只有他的三本中译,《当世界年纪还小的时候》《妈妈、爸爸、我和她》及《大海在哪里》,百看不厌,所以直到今天,它们都还在我书架上,也还在我心里,最重要的位置。一般人都会把它们当作小人书,但我认为大人们更应该读读看,电击一下你们已经僵死的头和心。其实马德里先生那段话更适合作为我另一个偶像高栗(Edward Gorey)的最佳注脚,高栗也是无意义主义者。舒比格没有高栗那么冷僻晦涩,又比高栗多了一层幽默。这样说好像不太对,其实高栗也很幽默,他那本恐怖字母书《死小孩》,由24个各有不同死法的死囝仔的名字的第一个字母组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高栗的幽默是黑色的,舒比格的幽默比较无厘头,例如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这十二个兄弟总是找不到一个大家都可以聚在一起的日子,例如“天”这个字最初最初其实是一只狗狗的名字。
但我最爱的始终还是这个题为《慢吞吞》的故事,每次重读都笑翻了。有一个人,不管做什么事总是慢吞吞的。譬如说,他伸手去拿报纸,他拿到的已经是第二天的报纸。在他看完一行之前,接下来三天的报纸已经送来了。所以他根本不会伸出手,而且他一个字也不看。事实上他从来没有学过看字。又譬如说,如果他五点钟的时候看表,他看到的指针可能指的是九点或九点半了。不管怎样,反正没有关系,他也不会看表。他根本也没有手表。如果他妈妈要跟他说早安,那就必须在前一晚说,这样第二天早上他才会及时听到。如果我去旅行,等到他给我的告别吻时,我可能已经旅行回来了。无论如何,我会为他准备好见面吻。这样他的告别吻和我的见面吻才会刚好接上。(传自曼谷)
近读美国文学杂志《巴黎评论》的一篇文章,安东尼·马德里(Anthony Madrid)写的,他是谁呢我不知道,论文这种东西,通常我还没有开始读就昏昏欲睡,但他这篇探讨孩子们到底想读些什么样的童诗的文章中有一段话,让我顿时精神抖擞。他说:“现在我们都知道,孩子们以无厘头、无意义、吵闹和任性为乐。他们不想被人教训。他们喜欢节奏和押韵到了令人厌烦的地步。他们爱把事情弄到乱七八九十糟。他们也会深感满足,如果别人当他们是宝。别人是麻瓜,他们是魔法。”
没面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