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金榜献地56英亩之说,仅见于1899年12月29日《海峡时报》的报道。
把所有可查的数目全部计算起来,也不过数万元,和所谓捐款50万之数,相差极远。
12英亩没问题,那38英亩又从何而来?
既然刘金榜捐地只有12英亩,那么捐地50或56英亩之说,又从何而来?
例如双林寺网站“创建因缘”,即依据传统说法称:“1898年贤慧禅师等从缅甸返中国,途经星洲,遇刘金榜挽留并献地38英亩,留新创建双林寺。……1900年,刘金榜再献土地12英亩。”
(记者为本地作家杜南发)
第二份历史文献,是《1900年双林寺土地产权转让证书》(Conveyance)影印本。刘金榜和释贤慧两人都在1900年5月7日于文件上以中文亲笔签名。
第一份文献,是寺内珍藏的一份1885年英殖民地政府的官方地契(下简称《地契》)原件,为刘金榜的购地文件,清楚记录了双林寺所在地段早期交易过程。
但在各项正式记录里,都未记录刘金榜的捐款数目(如高达50万实没理由一字不提)。
多年来流传说法,都说刘金榜个人耗资50万元巨款,似乎双林寺由他一人独力兴建。
这份共7页的证书,清楚记录当年刘金榜捐赠土地给释贤慧以建寺的详情与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②刘金榜在1900年5月7日(冥七号即May 7))从39英亩地中,划出12英亩以“建造双林禅寺金塔,奉祀如来佛、观世音菩萨”。
“買吉寕式里满山一塊正牙蘭一纸,列律六号,永逺之契。
最初刘金榜赞助贤慧法师建寺,只在总面积38英亩的万山园内的一座小山丘上(即莲山),并没有专属土地。
第一份文献:1885年的官方地契
这份法庭判决书,再次证明刘金榜当年捐赠供建双林寺的土地面积,确实就是只有12英亩(1933年被英政府征购后仅剩5英亩)。
《地契》封底页上端的这三行中文毛笔题记,内容释文如下(依原文抄录,只把当年华商流行的苏州码数目字,转换为阿拉伯数字,并加标点符号):
②1860年,Angus把地段抵押掉。
上述内容重点,除了确定刘金榜捐地约12英亩的事实,特别重要的一点,就是记录了兴建双林寺的主要责任,包括筹款建寺,均为贤慧法师负责,而且必须在5年内建起寺院。
这则记录,显示最早的计划是要建造双林寺和一座“金塔”。
事实上,当时整片万山园土地仅38英亩,也还未有割出12英亩地的事,不知56英亩之数从何而来,只能推测是记者消息错误或误记,甚至可能是排版时的手民之误,真相如何,已无从得知。但所有正式文件的“出土”,已充分证明,不可能有捐地56英亩的事,应该只是误传。
①1900年刘金榜捐赠约12英亩的土地给释贤慧,兴建双林寺。其中双林寺区占地约5英亩,其余土地则种植果树。
这则中文题记,记录了刘金榜购买Lot 6的资料及之后对其中部分土地的处理,因为与捐地建寺直接相关,值得详细分析。
①捐地50英亩传说的由来
有些论述,更具体称刘金榜当年献地50英亩,捐资近50万元。在百年前的新加坡,确是一笔惊人的庞大数目。
③所捐赠的土地,为刘金榜所购买的土地(Lot 6)中的一部分(契约附地图上分别以红绿两色线条描绘出两者的范围)。
这份《地契》共有四页,有买卖双方与官员的签名,其中刘金榜的亲笔签名,应为刘金榜存世唯一笔迹原件,最后一页是地皮测绘图。
第二份历史文献:1900年双林寺土地产权 转让证书影印本
该测绘图显示,整块地皮又被划分为6块大小不等的小分段(Lots),刘金榜所购买的只是其中面积最大的第6分段(Lot 6),面积39英亩。他没买的其余Lot 1-5地皮合计则仅25英亩(因本文删去小数点后数字,故二数合计总数仅64而非65英亩)。
①1858年,英籍园丘主安格士(Gilbert Angus,1815-1887)向英国东印度公司首次买下整块1013号地段。
②捐地56英亩传说的由来
《地契》第二页记录有关地段历年的7次转手记录,情形如下:
上述这段题记,有许多当年华人社会常见的音译文字与俗语,例如“夷葛”为Acres,“律”为Rood,“勃”为Poles(均为土地面积测量单位术语);“牙蘭”是马来文的“Geran"(原字出自英文的Grant)即“地契”;“大咯”为High Court的闽语音译,“冥”为May。“四方”是指土地范围的面积(非地皮形状),“吉寕”则是早年南洋华人对部分印籍人士的俗称。
①刘金榜所购买的“式里滿山”的地皮(式里滿就是卖方印籍地主Salimalay/Solomon),面积为“39夷葛2律12勃”(即39 Acres 2 Roods 12 Poles),计共39.575英亩,包括两条道路在内。土地列号为6号分段,购价为$11,000。
②释贤慧应以筹款方式兴建该寺。若5年内未能建寺,刘氏有权重新进入该土地(即取回土地权的意思)。
总之,兴建双林寺,刘金榜捐款最多,确是事实,但其数目实在很难达到50万这笔当年相当于天文数字的巨大捐款,不符合历史时代的现实背景,显然是误传的结果。
《地契》也记录Lot 6买主刘金榜的身份是“华籍商人”,卖主Salimalay/Solomon则是“Dubash”,即印度籍的翻译或通译,应为殖民地政府的公务员。
1900年冥七号庚子四月初九日,割出拾式夷葛建造雙林禅寺金塔,奉祀如来佛、观世音菩薩。”
3、刘金榜于1900年割地建寺的毛笔中文记录
查刘金榜赞助海内外各地寺庙的记录,除了早年以他的万山号捐12元给厦门街的仙祖宫,1903年以大总理身份领导兴建双林寺前的广福宫城隍庙,捐款为3000元;1904年赞助福州怡山长庆禅寺(即双林寺祖庙西禅寺)进行大修,捐款1200元;数目最大的一笔是1906年捐4000元给槟城极乐寺。即使他在1855年购买整片万山园38英亩土地的费用,也仅为$11,000。
此外,在档案馆保留的几份不同年代的早年英殖民地官方的地籍地图(Cadastral Maps)上,也清楚显示早年双林寺的土地范围,始终就是12英亩,并没有任何超过这个范围的记录。
除了这份《证书》,另一份1938年3月18日的法庭判决书,也再次证实这项捐地记录。
莲山双林禅寺,是新加坡第一所汉传佛教寺院,1898年创建,迄今120年,创建时主要获得刘金榜赞助,献地捐钱,此说已成公认的“正史”。
最重要的是题记清楚记载了刘金榜是在1900年,从他所购买的39英亩土地中,划出供建造双林寺的土地,只有12英亩!
这也证实了双林寺最早的创建者及负责人,就是开山住持贤慧法师,刘金榜则为捐地赞助人。只是由于贤慧在创建3年后(1901年)就圆寂,刘金榜随后才负起主持筹款建寺重任(1903年2月23日刘金榜署名刊登的《叻报·续建双林禅寺布启》亦有同样说法)。
前文引述双林寺网站“创建因缘”,依据传统说法称最初刘金榜挽留贤慧禅师并献地38英亩, 1900年,刘金榜再献土地12英亩。38再加12,总数正是50英亩。
在《地契》封底,有三行毛笔书写的中文题记,可能是刘金榜本人或和他有关人士的笔迹。
1885年買,1886年闰月22号收到,四方39夷葛2律12勃,丁215大咯换名。
上述记录中,第一位购买整块地皮的英籍园丘主安格士,是胡亚基的黄埔公司合伙人,今天市区的Angus St就是以他命名。
⑤1878年,Salimalay/Solomon又把土地转让给一Moona人士。
双林寺创建一年后,1899年12月29日《海峡时报》报道更称:“东陵的刘金榜已为这座正动工兴建的寺院,捐献了约56英亩土地。”但未说明其根据,也未见再有其他同样的说法。
这是1937年刘金榜后人(女婿)为争夺英殖民当局征收寺院土地赔偿金而起诉寺方,结果法庭判定寺方明确拥有双林寺的土地产权,起诉人被判败诉。
何来捐地50英亩之说
捐款50万元之说
最重要的是这三行毛笔题记的内容,清楚说明刘金榜购买Lot 6的情形及后来的处理如下:
该判决书确定下列事项:
(按:本文承地图专家莫缕勇兄协助解读文献)
《地契》上中文 毛笔题记的重要内容
②1933年英殖民当局征收寺院区之外的剩余土地(约7英亩),赔偿金$25,433,全归拥有土地权的双林寺。
文献有三大重要信息:
⑥1879年,Salimalay/Solomon向Moona买回,再把1013号地段分割成6小分段(Lots)。
③1870年,抵押权人把地段转让给一荷兰籍人士。
①契约双方为刘金榜及释贤慧。刘金榜自愿将约12英亩的土地,转让给释贤慧,兴建双林寺以供奉如来佛祖、观世音菩萨。
38英亩再加12英亩,总数正是50英亩。
2、刘金榜买地之前整块1013号地段的转手记录
根据《地契》记录,1885年刘金榜购买得Lot 6土地面积39英亩,扣除范围内两条道路用地,可用土地约为38英亩。
但据早年的报章与碑文记载,均清楚说明兴建双林寺,并非刘金榜一人之力。如1899年《海峡时报》报道最初建寺获得逾2万5000元捐款,就包括锡兰富商息里末(Silva)捐献“相当数目”的巨款。1903-1920年的中文报章如《叻报》《天南新报》等报道,均有建寺多次发动公众支持“捐缘”新闻及捐款公众名单;1920年《募建莲山双林禅寺碑记》上也有许多数目大小不等的各界捐款人名单,甚至有仰光与巨港甲必丹等海外捐款等。
1、有关整块地皮的总面积及分段
⑦1885年9月7日,刘金榜向Salimalay/Solomon购买第六号分段(即Lot 6)。
根据1862年和1880年代海峡殖民地官方地图,这份《地契》内的地皮测绘图所显示的整块地皮,在官方记录里编列为第1013号地段,总面积是65英亩。
2018年有幸参与《莲山双林禅寺120周年文集》(报业控股子公司焦点出版有限公司编务制作)编辑工作,首次发现两份当年的正式历史文献,足以厘清及修正流传多年的说法。
④1871年,荷兰籍人士过世,其财产管理人把土地转让给Salimalay/Solomon。
因此,人们很容易就把整片万山园理解为“献地”的范围——首次就捐献38英亩土地,并搞不清后来转让给双林寺的12英亩地是从中割出,重叠计算,口耳相传,成为总数捐地50英亩的误会。
④所捐赠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释贤慧或其继承人,他们有权可以在这片土地上种植果树或作任何他们认为适当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