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伯克利,他在流亡中的挣扎与骄傲,更让我产生共鸣。他在自己的花园里、在心中、在语言上,重构丰富了他的家乡Vilno,让这记忆滋养自身,抵御无根之感。他与卜弼德与陈世骧,都是20世纪之子,侥幸生活于意识形态冲突的夹缝,饱受流亡之苦涩。他们逃离了旧的压迫地,却在一个崭新的世界无所依靠,他们所擅长、令他们着迷的东西毫不重要,也无人分享,他们只有建立起更坚固的内在秩序,才能面对这无止境的虚空。

我不满自己,也清晰地意识到,自己进入不了那座“魔山”。那个魔山由天才的智识与精神的艰苦训练构成,两者我都不具备。

我最初阅读米沃什,不是因为诗歌,而是他的一部政治心理分析作品——《被禁锢的头脑》。在我看来,再没有一本书比它更典雅、深刻,直接了当地描述了20世纪知识分子与极权的复杂关系。米沃什必对此深感不屑,他一直试图摆脱这本书的阴影。作为一名叛逃的波兰外交官,他很容易成为意识形态之争的象征,从一名内涵复杂的诗人被塑造成了一名冷战战士。他一定很难想象,他敏锐、清晰的道德语言,对于一个成长在陷入道德相对主义社会的青年,会产生怎样的震撼。

这深深打动了我。这与我个人的转变相关,似乎比起之前的任何时刻,我都更渴望建立内在的秩序。多年来,我沉湎于捕捉时代精神、批评社会,在最初的语言快感过后,陷入失语。重复令人厌倦,更重要的是,你发现自己无法创造出独特的理解。这正是我初学写作时埋下的弊端,因为缺乏严格持续的精神训练,我必须把精神附着在一个更大的力量上——时代、历史、杰出人物,这都是对个人追问的回避。

我有两位要好朋友,一位是钟爱日本与台湾流行音乐的牙买加后裔,另一位则会用希腊语朗诵荷马并手工制做家具,他们都教授中国文学与历史。但剑桥的学院氛围无法再现,大部分傍晚,我在正对着海湾的顶层公寓,一边喝酒、听着BBC3,一边看着太阳逐渐发红、下沉,Bay Bridge上的灯光亮起来,据说那是中国人修建的新桥。

米沃什没读过他们的著作。他们也读不懂前者的波兰语诗歌,把他们联在一起的是流亡的命运,“谁会在乎他们呢。这里阳光普照。”

我说,我喜欢你的散文,特意去半山中寻找你的老宅,我在摇摇摆摆中喋喋不休,生怕问题没有问完,就被流沙吞没……然后,我惊醒了。

米沃什也已离去,他回到故乡,并带着荣耀下葬。但他身经的历史力量,仍未退去。我对流亡产生了兴趣,断断续续地拜访了一些流放者,他们或是自我放逐,或是出于不可抗拒的时代变迁。这些见面化作了深深的焦虑,他们在历史时刻的选择,他们日后的坚持,都令人赞叹与敬仰,最终成为彻底的历史边缘人,又令人感伤与恐惧。我意识到,我对于边缘有一种叶公好龙式的迷恋,边缘常让你敏锐、富有判断力,但在更多的情况下,它摧毁这种敏感与判断力,反而陷入喃喃自语的偏执。

作者是中国媒体人、作家

失望的不仅是时代氛围,也有我的边缘感。剑桥的学院尚能提供某种多元的社交生活,在晚餐上,韩国法学家、爱尔兰戏剧研究者与美国史教授相聚一堂,你要入乡随俗,与对面的、左边与右边的客人轮番谈话。一些人彼此熟悉,陌生者不断涌入,一个智力空间就这样形成。

就像哈维尔是剑桥游学生活的支点,我将米沃什视作伯克利一年生活的向导。哈维尔与剑桥并无关联,但在克莱尔堂那经常过分清冷、无聊的晚间,哈维尔像风一样给我带来人生第二次热忱,鼓舞起我对现实的介入。米沃什呢,他该教我怎样应对流亡的疏离与始终吧。

在伯克利,我的办公室是在一栋容纳东亚系所有小楼中的一间,中国中心与日本、韩国的院系相邻。我分到一个水杯和共用的打印机。据说,张爱玲也曾是这个中心的研究员,正是那位Chen(陈世骧)邀请她前来,以解她客居美国的一时困窘。据说,她每次都贴着墙走进办公室,更不愿理睬同行。我对逼仄空间分外不安,把水杯遗忘在打印机旁,就再未走入这个中心。

在写于1975年的诗作《魔山》中,米沃什缅怀他们,这缅怀既模糊又清晰。他记不清他们的死亡时间:卜弼德该是“两年或者三年前”,而“陈也一样,是去年或者前年”,却清晰地记住他们共同分享的边缘感。

就像哈维尔是剑桥游学生活的支点,我将米沃什视作伯克利一年生活的向导。哈维尔与剑桥并无关联,但在克莱尔堂那经常过分清冷、无聊的晚间,哈维尔像风一样给我带来人生第二次热忱,鼓舞起我对现实的介入。米沃什呢,他该教我怎样应对流亡的疏离与始终吧。

卜弼德去世了,陈世骧也离去了。一个是俄国革命的难民,一个避开了红色中国。在漫长的时间里,他们在加州伯克利教授中国古典语言与文学,同样博学、冷僻。

我意识到,我对于边缘有一种叶公好龙式的迷恋,边缘常让你敏锐、富有判断力,但在更多的情况下,它摧毁这种敏感与判断力,反而陷入喃喃自语的偏执。

是的,2013年的伯克利,那个闹哄哄年代的遗迹还在。街头上那些扎头巾、浑身挂满装饰的流浪汉仍让你想起嬉皮精神;在杜兰旅馆房间墙上《毕业生》的剧照上,本杰明正看着罗宾逊夫人的丝袜长腿,一脸困惑;图书馆旁的言论自由运动咖啡馆挤满了或读书或闲谈的年轻面孔,它是为了纪念1964年的运动而建……

语言与学识成了唯一的庇护所,他们锻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魔山”。“在句子中找到我的家,它精简,像是锤炼的金属。不是为了迷醉何人。不是为赢取身后持久的名声。一种对秩序、节奏与形式莫名的需求,用以对抗混乱与虚空”,在诗集的封底,米沃什写道。

我从伯克利逃回北京,投入了喧闹,尽管愤懑、焦躁时常伴随,但我的确逃离了那种孤立感。“魔山”离我越来越远,我甚至忘记了它的存在。在一次梦中,我遇到了米沃什,他来访中国,我在一次宴会上恰好坐在他身旁。我们都坐在高脚凳上,椅子腿陷入流沙中。我感到左右晃动,随时会跌落入流沙。他镇定异常,带着“小地方人的谨慎”,耐心地听着我的慌乱呓语。

米沃什在我的视野中鲜明起来。自1960年起,他定居于此,讲述波兰文学史、诗歌翻译,固执地只用波兰语写作。他不喜欢伯克利,也不喜欢那股闹哄哄的60年代精神。他觉得加州野蛮,那些巨大的杉树是一种自然的野蛮,嬉皮士们则是文化上的野蛮,他们都缺乏一种他追求的历史意识。

在电报街上的莎士比亚书店,我看到了这本米沃什英译诗选,偶然翻到这一页。我对诗句一知半解,更搞不清Boodberg(卜弼德)与Chen(陈世骧)是谁,却被一种奇怪的氛围吸引,它与我心中的伯克利大为不同。

但这反抗精神已成为一种博物馆式的存在。新时代精神绽放在了Palo Alto,发明手机应用程序,动辄亿万美元的交易,是让今天的年轻人一头扎进去的资本游戏,对抗它才是笑话。

这当然不是我的初衷。伯克利最初吸引我的是它代表的六十年代美国精神,一种藐视权威、一切皆有可能的青春精神——不修边幅的学生们高呼着,要让庞大的资本主义机器停下来。这也是对自己沉闷的青春经验的逆反,1990年代中的北京,迅速卷入消费主义与科技浪潮,那种改造社会、发现自我的热忱已然退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