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漏网之鱼不但没有坐牢,还变成美国纾困的肥猫,正是这处败笔成就了特朗普——他让美国的老百姓坚定地相信,问题不在华尔街,而在华盛顿。

纪思道认为,奥巴马是一个有教养的人,当他与人交谈时,总是诚恳相待,不会让人觉得他在吹牛或者骗人。

一个国家的领导者不仅要会治国,还要建立出良好的道德标准。

第二个败笔——

美国黑人当奴隶的时间很长,解放的时间也不短,距离1963年8月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带领的民权运动,已经过了50多年。

第一个败笔——

奥巴马的败笔,成就了特朗普;特朗普的“鬼扯”,又美化了奥巴马。政治如讽刺剧,但结果未必好笑。

怀念奥巴马所代表的教养和价值体系

美国的“大肥猫们”犯了事后,都以付和解金了事,奥巴马也没有把他们送进监牢。所以美联储前主席伯南克(Bernanke)离职后发表了一场公开演讲。他认为,每次都以“公司犯法”的结果收尾,难以服众。试问,一个登记在纸上的东西——公司——能犯什么法?只有公司的某些人,例如CEO等会犯法。

奥巴马的两大败笔

在种族冲突频发的过程中,我们看到黑人被杀,美国白人看到的则是白人警察、华人警察被杀。

令他更加不满的是,一些美国律师以最昂贵的律师费和华尔街的人合作,让一些本该受到惩罚的人逃离美国法律的制裁。最后被绳之以法的,只有马多夫骗局(指“庞氏骗局”,由曾任美国那斯达克主席的投资大亨Bernard Madoff的投资欺诈行为而得名)的相关人等。

但是在奥巴马接下来的执政生涯中,有两处败笔。

面对这些情况,奥巴马无法放下黑人的包袱,深陷自己过往的历史,采取了一系列维护黑人的做法——频繁强调、突出黑人“就因为我们是奴隶,白人警察对我们有成见”的感受;黑人在街上暴动,让抗争暴动变成了合理的事情——令美国民众非常不满。

如果奥巴马夫妇以美国总统、第一夫人身份,随便写一封信告诉老师——我要带我的女儿去见识一个历史性的场面,这将是我们最后一次以总统、总统夫人的身份出席如此隆重的场合。相信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一个学校会拒绝他们的要求。

其中,他认为奥巴马的外交政策“一塌糊涂”:因为美军的撤退,伊拉克陷入了混乱;极端组织势力进入叙利亚后,军方建议奥巴马援助反对阿萨德的温和派叛军,但他过于乐观地看待“阿拉伯之春”,最后促使了 ISIS的崛起。

在美国的大街上,一般人都可以携带枪支,白人警察例行检查,如果有人被检查后,再次把手放入口袋,这个行为就很容易让警察误以为有杀人的倾向。

奥巴马夫妻都是学法律的,美国政府应该很清楚地知道,不能因为肤色而不停地向外界诉说自己的“悲情”,应该按照既有的国家法律来处理这一系列问题。奥巴马不但没有把种族问题处理好,反而为特朗普打造了一个“温床”——让特朗普点燃了白人的愤怒。

我觉得这篇文章中有一个最感人的部分:芝加哥是奥巴马的政治起源地,也是奥巴马最后一次以总统身份发表演讲的地方。

(作者为台湾资深媒体人)

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还会想念奥巴马?

“特朗普现象”:对奥巴马执政举措的反扑

在过去几十年中,美国从未有过黑人当总统的先例。直到大家现在非常熟悉的、已经卸任的美国前总统奥巴马出现,才打破了之前的惯例。

奥巴马的妻子米歇尔·奥巴马生于一个贫穷家庭,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成为一名成功律师。当她成为第一夫人后,她不断告诫穷苦的人:“请重视女孩的教育。”

但是奥巴马夫妻没有这么做,他们就是想让女儿知道,即使是美国总统的女儿,也必须习惯和一般小孩一样,该上学的时候上学,好好地过日子。因为她的父母总有一天会卸任,这个身份只能陪伴她一小段的人生。

黑人和白人还是要在一个国家里生存,如果黑人被杀都是不对的,难道白人警察被杀就都是对的吗?

或许许多人都很怀念奥巴马的教养,但是在美国的历史中,奥巴马只是一个过渡型的人物。奥巴马有自己的理想,也有一定的经济成就。可是他在种族、司法中的一系列败笔却助长了“特朗普现象”的产生。

但是如果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奥巴马和特朗普,我认为现在的“特朗普现象”是对奥巴马执政过程中一些举措的反扑。

或许许多人都很怀念奥巴马的教养,但是在美国的历史中,奥巴马只是一个过渡型的人物。奥巴马有自己的理想,也有一定的经济成就。可是他在种族、司法中的一系列败笔却助长了“特朗普现象”的产生。

专栏作家纪思道(Nicholas Donabet Kristof)曾是《纽约时报》派往北京、东京的特派员,后来回到华盛顿。因此他对亚洲、美国的政治都非常熟悉,在奥巴马卸任前一天,他写了一篇非常好的文章:《我已经开始怀念奥巴马了》。

答案就是特朗普丑闻不断,但奥巴马在过去的八年中,没有任何丑闻,而且还树立了很多典范——他和妻子两人谨守美国总统、总统夫人的本分。

我认为,仅做过一任参议员,而且还是非洲后裔的奥巴马之所以可以成功竞选为总统,是因为金融海啸彻底地摧毁了当时的美国政坛,以及当时民众对希拉莉的厌恶——每当有人和希拉莉争夺总统职位时,她的声势看起来都锐不可当,人们看不惯她的作风,就想阻止她。

每件事情的情境是不一样的,如果奥巴马总是以历史的纵深关系来处理这些议题,无法公正地就事论事,那么这些事件就没有公平性可言。

这一次的演讲,是奥巴马一家接受最后荣耀的重要时刻。但是他的女儿因为第二天要上学考试,没有出席。

因此,纪思道才会有了最后的结论:当特朗普来到了白宫,我们还是怀念奥巴马所代表的教养,和他带来的价值体系。

我可以理解:他的生长环境导致了他在面对这些事情时的态度。可是我的家训告诉我,如果不能逃出生长环境带来的负面情绪,就永远无法摆脱这个包袱。而且,对一个国家来说,寻找公正是一件无比重要的事情。

政治如讽刺剧 结果未必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