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爵士乐兴趣不大,一直到若干年前看了电影《天才瑞普利》(本地译《良心善意》)后才有所改观。爵士乐是理解和走进这部影片的一条捷径,祖迪·罗(Jude Law)饰演的迪基一角是一个爵士迷,爵士乐象征了迪基所过的随心所欲、醉生梦死同时又带着悲凉气息的生活,甚至可以说“爵士乐就是迪基,迪基就是爵士乐”。电影里有一场爵士俱乐部的戏,男主角瑞普利(Matt Damon饰演)完全迷失了自己,成了迪基的应声虫,现实生活中瑞普利擅长“即兴表演”——这正是爵士乐的主要特征。瑞普利喜欢迪基,他也必须喜欢爵士乐。迪基喜欢的爵士乐手有Charlie Parker、Dizzy Gillespie、Chet Baker(查特·贝克)等等。
查特·贝克的音乐伙伴弗里曼说:“你一定不能把事情托付给查特,他太天真了,没有商业头脑,也永远不会有商业头脑。”他不会处理金钱和家庭关系,不管他手里有多少钱,都会立刻花出去。除了音乐,查特·贝克一无所能。他还是一个妈宝,尽管他早早离家独自生活,但每次回去看望母亲,老母亲还是会唠叨他的起居生活。某种程度上,他还是个任性的孩子。
后来,我尝试接触了爵士乐,听下来,最喜欢查特·贝克(1929-1988)。摇滚音乐会可以在露天广场举办,但爵士乐最好在封闭的空间(俱乐部之类的地方)演奏。如果一个人在家听,我喜欢打开冷气,关上门窗:幽暗、轻松、随意。特别是听查特·贝克,他咕咕哝哝,气若游丝:“Everything Happens to Me”“Time After Time”“My Funny Valentine”“I Fall in Love Too Easily”,每一首都迷人。查特·贝克的慵懒是青春的,没有老态,不是炉火边打盹。他的一生大红大紫过,也低潮过,最后吸毒产生幻觉从阿姆斯特丹的一家旅馆的窗户跳下而死。他最后十几年主要在欧洲浪荡,时有演出。他结过三次婚,但仍然是个浪子。
查特·贝克还有一点与众不同,他不仅是一个杰出的小号手,也是一个爵士歌手。爵士乐圈里,大家认可的是查特·贝克的小号技术,但不甚内行的广大听众(包括我)还是痴迷他懒洋洋的、如雾如烟的中性歌声,忘了他的性别。查特·贝克的小号总是随心所欲吹奏。他独奏时会吹出一个错音,然后很快回到对的音符上,但这个乐句听起来仍旧那么圆满,好像这个错音是他的预谋。黑人爵士音乐家、萨克斯手Teddy Edwards说:“白人音乐家的演奏羞涩扭捏,不论是在俱乐部还是在录音棚,其中唯一独特的是查特·贝克。”
在黑人一统爵士乐的天下,查特·贝克这个白小孩异军突起,打下一片江山,真不容易。常常有人拿他的英俊外貌做文章,甚至把他和占士·甸(James Dean)相提并论,显然夸张了。在五大三粗的黑人爵士乐手堆里,年轻时的查特·贝克算是清俊了,仅此而已,外表远不能和詹姆斯·迪恩攀比。不过,他俩都是那个时代的文化符号,这倒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