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总是迫不及待,一取餐即退到墙边,心无旁骛吃将起来。

我所说的“早年”,乃指1980年代,恰好也是我的中学时代。在此之前的70年代,适逢麦当劳快餐店开始进军亚洲 ——1971年,日本的第一家麦当劳快餐店开张;1975年,轮到香港;1979年,则是新加坡 ——掀起此后20年间年轻人以吃炸薯条为时髦之风。

之所以提供如此多选择,旨在使炸薯条不一味单调地咸。举Joppie酱为例,混合蛋黄酱、洋葱、咖喱粉、番茄膏、芥末、醋、糖、盐而成,甜中带点酸,沾满了薯条吃,格外开胃。

另一和美式炸薯条不同的地方,是往炸薯条上挤压厚厚一堆的酱料,而且不限于番茄酱、芥末酱,竟然多达30几款,计有经典蛋黄酱、咖喱番茄酱、沙爹酱、Joppie酱、三峇酱、酸辣泡菜酱、苹果酱、比利时蛋黄酱、松露蛋黄酱、武士酱、塔塔酱、烧烤酱等,可谓琳琅缤纷。

中年以后离开了美式的范围,才发现炸薯条其实可以更丰富更精彩,尤其在比利时与荷兰。

Vleminckx座落于市中心的Voetboogstraat(弩弓街),自1957年营业至今,已有60年的历史。店铺像是从墙里挖出来的狭长方形洞穴,最内里设置了机器切割马铃薯,左侧是油炸锅具,最外边向街是横柜台,摆放一列挤压箱,装满各式酱料,其上还有好几个铁制圆筒,可置立盛了薯条的倒尖锥蜡纸筒。

首先,店家用的是荷兰本土种植生产的马铃薯,因为含水量高,所以耐炸,不像美式细切者那么容易变焦;因为淀粉量低,纤维松疏,所以炸后内里蓬松,口感更佳;因为“复炸”(double-frying),先高温炸熟薯条内层,上桌前再以更高温去炸,使外层变得金黄酥脆;因为厚切,每条薯条约十一二厘米粗,出炉后能减慢冷却的速度,保持热腾腾好滋味。

早年吃炸薯条,几乎只限于美式。

我所说的“美式”,离不开用机器将马铃薯细切成长条状,高温油炸,大撒盐巴。这款薯条要美味,必须是炸好上桌,一口咬下,微烟升出,外脆内松。遇到过度油炸的那些,徒得干硬口感,或者完全冷却后,成软趴趴一堆,都叫人愈吃愈感难过。

不能不提后者,因为我每至阿姆斯特丹必吃。如今年九月,即便遇上恶劣天气,暴雨把衣裤打湿,我也守约似地,欣然前往当地炸薯条名店Vleminckx(音:弗莱明克斯)。

Vleminckx只要开门做生意,似乎任何时候,柜台前都排出近十人的一条小人龙来。之所以能如此受欢迎,绝对是因为其炸薯条(荷兰文:friet)美味可口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