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租约合同从开始至今,每次续约都没有在合同上附上印花税,这符合租金回扣资格吗?

我们的租约合同在5月初到期,但已经在4月初病毒阻断措施实施前续约,请问这符合租金回扣资格吗?

如果政府有给予业主租金回扣,而业主没有给租户回扣,我们要如何处理?

我向商场的个人业主租一间店做小生意,前几天我问业主,政府如今立法规定业主要给租户减免租金四个月,租户何时可以获得租金减免,业主又如何安排。

业主对我说,只有向建屋发展局租用商店的租户,以及大型商场的租户才能免付租金;个人业主不须要给租户租金减免,只须给租户房地产税回扣。请问业主这样说对吗?

我希望政府能够确保租金回扣能够真正到达租户手上。

租户如何知道政府有没有给业主租金回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