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君建议政府禁止电动轮椅在人行道行驶,理由是电动轮椅在拥挤的公共场所随心所欲的骑行,造成不少意外事故,却找不到数据证明电动轮椅撞伤行人。

一个人不良于行,或因残障行动不便,都是不幸的事。人不能整天呆在家里,即使是行动不便者,也希望可以出门走动,看看公园海景,或与朋友相聚,舒缓身心。

拜读了周全生读者的投函《其他电动代步工具也应在人行道禁用》(11月11日《联合早报·交流站》),骨鲠在喉,不吐不快。

若禁止电动轮椅使用人行道,无疑是增加行动不便者独立出门的麻烦,加深他们的苦痛与不幸,这又岂是一个包容社会所应有的举措?

行动不便者出门有两种选择,一是坐轮椅由家人推出去,二是坐电动轮椅,独自出门。能坐电动轮椅自由走动是最好不过,不必家人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