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我是第一个靠左的。如果迎面而来的一排都是靠右的,那我就必须马上靠右,这是“少数服从多数法则”。当然,我后方的人也应调整方向。
第四,我是靠左的领头羊,但迎面而来的人靠左,但在他后方的人却是靠右走,那我就马上回头看后方。假如我的后方大多数是靠右,那我就马上靠右,然后就“大胆”地去“面碰面”。但如果后方没人,那我只好“换边”了。这是“礼让法则”。
第五,如果是过交通灯,我通常会尾随前面的人,这样我就可以避免当“橄榄球员”和迎面而来的人碰撞。这是“跟随者法则”,和第一点的“领头羊法则”相似。
第三,如果迎面而来的人是小孩或老人,那我也必须更改走向。这是“尊重法则”。
以上几点看似简单,但不是每个人都会去做。毕竟大多数人不喜欢尾随,通常是两三个人并肩,或随意更换走向。
第一,如果我是第一个走在人行道而前方也没人,我通常会靠左走。但如果我的前方有人是靠右走,那我就跟在后头。如果他突然间靠左,我也会跟着靠左。这是“领头羊法则”。跟在我后面的人应和我一样。如果我想超越他,在超越后就必须走回他的路线,因为如果我不这样做,迎面而来的人就会“左右为难”了。
拜读了两名读者对于向左或向右走的看法,我也想谈一谈这几年走路的心得与看法。走路和驾车不同。当然我们也不可能强制行人必须像车子一样,遵守所谓的“行人规则”,所以我几年前就理出一套“行走指南”。当然,这不包括在电动扶梯靠左站的官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