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在《联合早报·交流站》读到金彩云的《教育的艺术性》一文,谈到我在7月11日所发表的《对新版小学华文课本看法》的其中一个看法。我在文中提到,新版小五华文课本里的一篇课文《打架》,教师把犯严重过错的学生不问缘由,就把他们禁闭在办公室里四个小时,在他们自己解决了矛盾后,才让他们回家。
我不反对将教育名家的作品改编为小学教材,但这些作品通常是给有一定欣赏能力的人阅读的,对象往往是成人。不要忘记,我们的课本是编给小学生读的,所以必须更注意现实情况、学生的认知能力,毕竟他们年纪还小,需要我们耐心引导,不能一味地把老师的开导、训话简单地归于说教。
金彩云作者欣赏课文中老师的处理方式,因为他“始终没有批评,没有说教,让学生自己处理矛盾”,而且“能突破各种条条框框的限制,独辟蹊径”,小学生能懂这些道理吗?
作者却在“教育的艺术性”一文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这种处理纠纷的方式颇具艺术性,还引用德国哲学家的话来说明,并“非常庆幸这篇充满艺术的作品被选入华文教材”,而我竟把课文的亮点提出质疑。我感谢作者对这一问题的关注,提出了不同的见解及教育理念。
我强烈地认为课本主要是给学生读的,对象不是“家长和教育工作者”,至于这篇课文如何能够给“家长和教育工作者树立良好的典范”,这并不重要。我关心的是我们的小学生,他们能理解这是“教师在处理问题的艺术性”,知道这是老师“放手让他们去认识错误,去处理成长中遇到的问题”吗?这似乎对他们的要求过高。
在我们的学校里,纪律是个头疼的问题,每一所学校都有训导主任,我国的小学生上课时不是腰板挺得直直,专心听课的。一些顽皮的学生爱在课室里打闹,不守纪律,影响老师教课和学生听课,不要说禁闭,就算罚他们在课室外站20分钟,让他们自我反省,会被允许吗?
我总觉得小学教材,内容不必太有深度,太难理解,也不必太讲究“教育的艺术性”,最重要的是要考虑到他们有限的学习时间,内容不能太过庞杂,才不会扼杀他们的兴趣。
我认为这样的处理方式有欠妥当,是不合情理的,因为这是剥夺学生学习权利的行为,在本地相信是不会允许这样做的,也不是一般家长所能接受的。
这种处理方法对那些思维较成熟的中学生,也许偶而可以采用,但我认为小学生心智未定,对事物的理解,对是非的判断,存在很多误差,是不能不加以管教的,管教不等于说教。要他们自己去处理矛盾,从中学会自我成长,在现阶段还是过于理想。即使像《打架》这篇课文里的学生,在自己解决了矛盾后,也应该经过一番告诫,不能什么也不说就放他们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