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8年参加西部一个社区主办的中秋活动,答对了一个问题,得到该区商联会发出的20元购物礼券,有效期至今年8月。

既然只有那家店接受礼券,为何不直接注明?对于任何愿赞助或对社区活动付出的人或商家,我们都会很感激,希望以后能给受惠者更明确、更方便的指示。

带着兴奋的心情前往购物,怎知一问之下,十之八九的商店都不接受此购物礼券,心里觉得很不舒服。

抱着很不愉快的心情下继续寻问,一家老字号透露,可能某一家商店会接受礼券,结果寻得该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