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援助金每隔三个月或半年得重新申请。今年6月,当我带小妹去申请时,获知她已经55岁,可以从公积金户头提出5000元存款来使用,等到资源用完了,再申请援助。

我带小妹去中央公积金局填妥提钱的表格,过后公积金局来信答复说,因为她有精神病,需要医生证明她心智正常,才可以提取存款。我带小妹去心理健康学院,学院却要求公积金局付535元才能提交医药报告,公积金局不愿付这笔钱,结果小妹至今无法动用公积金存款。

我的小妹身有残疾,失聪,后来又不幸得了精神分裂,所以无法工作,从2015年起一直依靠社会及家庭发展部的援助金,解决生活费和医药费的负担,我们感激不尽。

其实,更早的时候,我已为小妹申请持久授权书(LPA),今年1月19日,医生证明小妹心智不全,要我请律师向法庭申请指定委托人。据我打听,律师费要数千元,小妹那区区5000元公积金存款,说不定到头来都进了律师的口袋。因此,我们到现在还不知道该怎么领出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