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既然有某些问题,在没有其他办法来替代考试制度的情况下,我们应该降低强调考试的重要性,减少其比重。我们在评估一个学生时,除了考试成绩,也要考虑他的品行、德育及体育等方面的表现,作一个总评估给予分数。我们在选用一个人时,除了考试成绩,也要考虑他的行为表现,在道德品格等方面是否稳定。
1957年,我参加有生以来的第一次会考——高中会考,战战兢兢上了考场。数学虽非我专长,但课余曾为同学在黑板上解答难题,偏偏在这一科几乎上演了滑铁卢。当时看了题目后,非常高兴,因为每一题都会解答,拿满分应该没有问题。但是考后与同学对比答案,却没有一题和他们的一样。我从考完试到会考放榜,足足郁闷了一段时间。还好,考官可能考虑到我每一题的演算方法正确,给了个“佳好”,理应得到的“特优”擦肩而过。
最近教育部在考试制度上做了一些调整,减少中小学的考试,以缓解学生应付考试的压力,让他们有更多时间学习其他事物。的确,考试不宜繁多,减少考试是考试制度往正确的方向改进。
以考试来评估和决定一个人的知识和能力,准确吗?标准吗?我有三个不甚满意的考试与大家分享。
考试制度,源远流长,自古以来就已存在。古代帝王或统治者为了公平竞争,以考试甄选人才,任用官吏。后来考试规范化、制度化,形成了后来的考试制度。叱咤一时的科举制度,曾被誉为“中国第五大发明”,每年都有许多青年才俊上京应考,以求得一官半职。
1962年,我参加前新加坡工艺学院土木工程专科第三年级年考。在答考“机械原理”(Mechanics of Machines)时,选择了全会解答的五题。高兴之余,心叫自己不要紧张,要从容解答。哪知道因过于小心,耽误了许多时间,只完整解答了三题。其他两题,因没有把握好时间,其中一题没答完,另一题完全没有动到,时间已到,只能徒呼可惜。
纵观以上的经验,我认为任何一项考试,都不能准确评估一个人的知识和能力。考试成绩的结果,很多方面受到个人的临时状态以及考官的思维态度所影响。因此,在筛选和任用人员时,不应该只以考试成绩来做高低比较。我们更不应该只以考试成绩来选贤与能。有许多因考试成绩出众而受重用的“精英”,后来一些不是成了贪官污吏或社会不良分子吗?
考试制度沿用至今,一直没有办法完全废除,因为还找不到一个更适合的办法来替代考试制度。在我的普通教育学习过程中,很幸运地避开了华校小学离校会考及初中会考,因为当我先后接近这两个当年的学业关口时,这两个会考先后废除了。
1973年,我申请成为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会员。笔试已经通过,来到面试,考官是本地一名咨询工程师,他的评估是,我的实际经验不足,须等18个月后再来面试。我心有不甘,只等了12个月就再度申请。这回面试我的是一名英国工程师,只问了几个问题,就满意地接受了我的资历,批准我成为工程师学会会员(M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