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日前通过《司法维护法(修正)法案》,旨在遏制司法程序被滥用的情况。我们都不希望看到动不动就要“告到你甩裤”的社会风气滋长。
我是在采访法庭新闻后,与不少法庭和意外组的同事一样,开始有了收“律师信”的经历。报道民事官司时,诉辩双方的说辞自然不同,媒体能做的是把两种说法都报道出来,但对于坚持自己才是正确的当事人来说,任何不符合立场的报道都是碍眼和让人不满意的。这时候,这些当事人可能选择采取法律行动,称“(对他们而言)不实”的报道构成诽谤,恫言要把记者与报馆告上法庭。
我是在小时候看港剧时学到这句话的。记忆中,电视荧幕上会出现某个财大气粗的坏人,对着被欺压的角色大声嚷嚷:“我告到你甩裤!”
“甩”在广东话中是脱落的意思,“我告到你甩裤”指的是把一个人告上法庭,告到对方分文不剩,连裤子都没得穿。简简单单几个字,含有满满的恐吓意味,同时反映说话者仗着钱多而咄咄逼人的姿态。
(作者是《联合早报》资深高级记者)
请律师打官司得花钱,律师费往往不菲,动辄几十万元,超过百万元讼费的例子也不少。这恐怕就是为什么一些人会觉得,对簿公堂是属于有钱人的游戏。当一个比你更有经济条件的人恐吓要把你告上法庭,不难想象所造成的金钱压力与精神煎熬。
怪我生性胆小,尽管知道对方的指控站不住脚,公司也有法律部的同事处理这些律师信,在遇到这种事情时,我还是会忐忑不安,反复地琢磨新闻内容的细节,一遍又一遍地确认自己已做到平衡报道。我想,收到律师信的人感到焦虑与不安,或许正是那些提告者想要看到的,如此一来他们便可利用对方在心理上的弱势达到目的。
法律旨在保障公平正义和维护人们的正当权益,遇到不公的事情时,人们有诉诸法律讨回公道的权利,但遗憾的是,也有人把法律当武器,不管自己是否有充分理据就任意发起诉讼,这是令人发指的现象。在教育水平普遍提高,以及生成式人工智能科技发展迅速的情况下,入禀法庭打官司的门槛已没那么高,也不再是出钱请律师才办得到的事。要如何阻止一些人轻率且不当地利用司法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变得更为紧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