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工作是很难证明的,因为它混合了影响和干预活动,以及情报行动,以影响目标的政治环境。如果大学、公民社会组织、知名人士和机构、媒体和公众舆论成为此类行动的目标,我们不应感到惊讶。其目的往往是对目标国家的敏感问题施加影响,如种族和民族认同。
更多信息会有帮助
毫无疑问,陈文平参与各种组织,为他提供了与民选官员及其他知名人士互动的机会。顺便提一下,根据FICA,担任政治职务者和国会议员都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因为他们在政治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鉴于当局公布的细节有限,人们不禁要问,1993年入籍新加坡的陈文平究竟做了什么,导致当局得出结论,认为他容易受到外国势力影响,并愿意促进对方利益。
在内政部于2月2日发布文告后,陈文平成为首名根据去年12月生效的《防止外来干预(对应措施)法令》(Foreign Interference(Countermeasures)Act,简称FICA),而接到有意把他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politically significant persons)通知的人。
新加坡实施FICA等法律,从来无畏无惧。FICA并不针对任何国家;换句话说,该法律不偏袒任何一方,而是致力于通过抵御外来干预行为来保护公共利益。
在这件事上,我们所知道的都是公开信息,并没有透露太多关于陈先生代表外国委托人进行或策划的活动的目的和性质,以及这些活动的隐蔽进行方式。
既然内政部打算把陈文平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这表明他已更进一步,以隐蔽方式为另一个国家开展活动。简而言之,内政部已认定他是另一个国家的代理人。
例如,据报道,在2016年至2019年期间,《联合早报》曾25次发表陈文平的投函、评论及其他文章。这些投函涉及德士行业、不守规矩的司机、团圆饭、全球政治,以及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等各种课题。
既然内政部打算把陈文平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这表明他已更进一步,以隐蔽方式为另一个国家开展活动。简而言之,内政部已认定他是另一个国家的代理人。
在商业、文化、学术和其他领域,以公开、透明和有依据的方式进行的合法活动,不受FICA影响。同样,批评新加坡和新加坡政府的观点,也不属于FICA范围。
中国新闻网站《华人头条》去年3月的一篇文章称,陈文平当时是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海外列席代表的身份,出席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政协会议(简称“两会”),为30名出席“两会”的海外华人之一。在很大程度上,中国政协会议只是中国立法机构的一个象征性协商机构。
当时,他对当地媒体说,各界侨胞代表可以组织成立一个联盟,有责任“讲好中国的故事”“在海外传播传承中华传统优秀文化”。他补充说:“作为新加坡华人中的一员,我也曾在新加坡的主流中文媒体《联合早报》中发表过文章,但影响力确实有限。正因我们每个人力量微小,所以更加需要团结。”
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FICA力求以先发制人的方式,来应对外来势力通过本地代理人进行干预的企图。由于该本地代理人具政治影响力,因此被认定存在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政府的侨务办公室负责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自2018年起,它被并入中国共产党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可追溯到俄罗斯革命时期的“统一战线”,是一个广义的术语,指的是共产党拉拢和消除可能反对其政策和权威的力量的努力。具体做法是组建一个由志同道合或有共同利益的组织和个人组成的广泛联盟和网络,即使这些组织和个人在意识形态上并不完全一致。
例如,他曾经是甘榜菜市公民咨询委员会和武吉知马民众俱乐部管理委员会的赞助人,目前已经卸下所有基层职务。他也曾担任新加坡香港商会会长,并自2011年以来一直担任九龙会会长。九龙会主要由香港新移民组成。
被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并不意味着此人就是罪犯。他仍然可以像以前一样从事自己的行业、职业及其他社会活动。但是,这将提醒其他人,被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很可能是受外国实体的指使行事。
在可能的情况下,内政部应在不影响内部安全行动的前提下,提供更多有关陈文平的活动信息。这有助于减轻对FICA的担忧,同时也能增强对法令及其实施方式的信任和信心。这也将促进新加坡人在海外的正常商业和人员往来,以及与外国人士之间的其他合法活动。
他也希望中国政协会议的海外代表组成联盟,在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的协助下,每年举办一次分享与交流的活动,帮助海外华人为“讲好中国故事贡献力量”。
内政部没有将陈文平与任何国家或实体联系起来,尽管从情况来看,外国行为者的身份呼之欲出。中国外交部也以不干涉别国内政为由,拒绝对此事发表评论。
目前,当局不太可能公布有关陈文平政治活动的更多信息。这样做可能会泄露信息来源,以及当局如何应对外来干预。
统一战线
黄金顺译
作者是新加坡管理大学杨邦孝法学院副教授
在国际事务中,各国都会设法对其他国家施加影响,以促进其国家利益和外交政策议程。新加坡也不例外,作为一个小国,更常常面对这种情况。真正问题是用什么方式来实现这些目标。诉诸隐蔽和欺骗性手段干涉别国内政,是不可接受的。
个人也可在接到通知的14天内,向外国关系与政治信息披露注册处处长提出陈情。然而,如果个人被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他可以就注册处处长的决定向内政部长上诉。陈先生已表明,他不会公开向注册处处长提出陈情。
在当今高度互联的世界里,外来干预势难避免,FICA不能也无法阻止各种形式的外来干预。但它旨在对付那些为了自己的目的,企图操纵我国的政治话语和进程,或破坏社会凝聚力与和谐的人。
我们不应低估不断演变的外来干预威胁,这种威胁因技术进步、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流行而加剧。归根结底,我们的国内政治和福祉必须完全由新加坡人决定。我们必须无所畏惧、不偏不倚地行事,小心翼翼地捍卫我们的政治话语和进程,确保它们不受外国议程影响,即使议程看似多么友好。
外来干预的必然性
这一宣布再次引发人们的担忧和误解,包括法令旨在钳制言论自由,限制与国内外外国人的交流合作。这并不太令人惊讶。
FICA旨在防止、侦测和阻止外来势力通过敌意信息宣传,或是本地代理人来干预我国内政。在对本地代理人执行有关法令之前,当局必须确定:一、该个人是外国立法机构或外国政治团体的成员,或其活动是要在我国达成政治目的;二、或对该个人采取对应措施符合公共利益。
FICA不适用于出于自己意愿,针对政治课题表达真诚观点的新加坡人。它也不适用于那些持有有利于另一个国家观点的人。
我们不知道,但当局知道的是,陈文平暗地里为他的外国委托人(大概是中国)做了什么,目的是在新加坡达成政治目的,包括试图影响新加坡政府的决策。
在我看来,陈文平这些观点并没有触犯FICA。他给人的感觉,是为中国的进步、发展、文化感到自豪,甚至极尽溢美之词,并倡导海外华人为祖国多做些事情。
被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陈文平必须披露他每年所收到或接受的金额达1万元或以上的政治捐款,与外国政治或立法机构的关系,以及外国公民和永久居留权等移民福利。根据他的披露情况,当局可以对他发出加强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