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战略竞争加剧本区域地缘政治复杂化,东南亚国家也各有各的复杂性,一旦对外关系起摩擦,别有居心者伺机在社媒散布虚实难分的信息,很可能撕裂社会,或施压官方做出某些决策,更有甚者还可能试图影响选举结果。
台湾赶在去年总统大选前实施《反渗透法》防止境外势力操作,规定“任何人不得受渗透来源的委托、指示或赞助”,进行五种行为:政治献金、游说、助选、不实信息、干扰集会游行。在野党质疑该法定义模糊,批宛如“新戒严法”。但施行迄今,尚无违禁者。
POFMA实施至今已颁布多个更正指令,但尚未起诉任何人。目前难以假设FICA生效后的效果,该法案行文涵盖面广,难怪与外国机构常有联系的部分学界人士担心惹罪。但当下再多揣测也枉然,且看谁最先被绳之以法,从实例看端倪。
要用FICA精准打击目标,难度肯定不小,更大可能是发挥震慑作用,让幕后主使者收手或收敛。不妨看看澳大利亚和台湾的例子。
立法的最佳成效应是:最大化降低寒蝉效应、最精确打击违法者。
FICA主要针对有心人士利用社媒影响我国社会与政治议程,跟澳洲和台湾的打击范围不太一样。但不可否认的是,外来干预手法之隐秘,即使有法也未必能打中。
澳大利亚在2018年通过《外国影响力透明化法案》与《国家安全立法修正案(间谍活动及外国干预)》,以及禁止外国政治捐款法案。去年11月,首位被起诉的是墨尔本65岁华人社团领袖杨怡生,他被指与一个外国情报机构有联系。
天天刷社媒并注意网民留言的话,多少能感受热点新闻的舆情,但多少是真实民意,多少是网军带风向,不一定能分辨。
FICA和POFMA(《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像两只老虎,一只咬外国代理人,一只咬网络假信息。
在这种情况下,立法遏制外来干预有其必要性。
但任何涉及打假信息、打外国干预的法律都极具争议性。当权者是否滥权?以“打假”“打外”为名,打击异见人士或政敌?有多少言论空间会被扼杀?
未来官方在公布外国代理人案后,不妨尽可能透露细节,包括更多关于幕后主使者的信息,加深公众对外来干预的认识。立法可起阻吓作用,但国民提高警觉及防范意识的觉醒,才是抵抗外来干预的疫苗。
一觉醒来,它又生龙活虎了。科技不会倒下,唯有善用其好、遏制其坏。国会刚通过《防止外来干预(对应措施)法案》(FICA),就包含打击在社媒平台散播的敌意信息宣传。
作者是本报中国新闻组副主任
POFMA生效后网民议论时政热情不减,寒蝉效应不太明显,照骂政府应对冠病不到位、质问高级军官怎么当上幼儿培育署署长、继续抱怨CECA抢饭碗。
就像化骨绵掌,“干预”的手段不限金钱或假信息。比如,若通过社媒、新闻平台或封闭式通信群组,刻意转发有利于某国的信息,但不直接有损新加坡利益,这能视为外来干预警讯吗?看似普通的外宣文章,若包装得当,也能起潜移默化的“洗脑”作用并笼络人心。FICA能有效抵御这些攻心术吗?
拉特罗布大学传播学院兼职教授沃克分析,澳洲迄今有好几个被调查的案例,但被控者少之又少,说明外国干预是不易调查的灰色地带,要起诉勾连外国者困难重重。
社交媒体平台宕机那晚,还以为苍生终能摆脱演算法过日子,天下从此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