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笔者今天要谈论的TikTok的是与非,完全不关乎美国的国家安全,亦不关乎中美之间的竞争,而是立面于普通大众。
从商业层面而言,这肯定是对的,合情合理且合法。然而,从道德层面而言,却颇有些问题。要知道,所谓投人所好,其实就是不加辩证地给人他所喜爱的,包括物质上的和精神上的。一个短视频平台投人所好,自然是投人精神上的所好。
首先,TikTok的先进算法是什么?
好与恶在我们大脑中是成对立面的,共同形成一个道德张力,使我们有了辩证思想,知道趋善避恶需三思而行。所以,二者都应该正视,以作为我们认知以及行为的权衡,而不应该好则好矣、恶则恶矣。
自从TikTok在美国兴起以来,美国政客就一直想要给它定一个罪名,以期将它本土化或者关停。大概因为他们从它身上看到了中国的崛起,并试图用其世界观和价值观入侵美国的影子。但是,这种罪名在法律上是不能成立的。这就好像警察一直盯着一个嚣张的犯罪团伙,却恨基于法律条款,找不到逮捕并起诉它的证据。终于,美国政客找到一个给它定罪的方向,那便是“国家安全”这个具有解释模糊性的法律条款。但TikTok作为一个经营性质的实体,是不会有意愿去迫害一个国家的。
(作者是中国象形文字和古代哲学研究者)
但现如今,网络已成为人们观察、认识世界的媒介。对很多人来说,网络世界的内容就是真实世界的呈现。它甚至替代了大脑,帮助我们认知这个世界。
诚然,人们都知道网络里有真有假、有是有非。但能否分辨真假,很多时候取决于搭载信息的载体。如果是文字或卡通,因为本身的不真实感,会使我们很容易产生怀疑心理,轻易区分出内容的真假。如果是视频,因为有真实感,很多时候会让人不假思索就认为内容真实。又由于人有卖弄见识的冲动,因此会更趋向认为所见到的内容就是真实的。于是,假的视频便很难被分辨出来。
从受众层面而言,所谓的先进算法就是利用多个参数,分析出用户的喜好、偏爱或者需求,然后有针对性地为用户做内容优先推送;目的自然是为了投人所好,以抓住并留存用户。
至于是与非,本就很难分辨。大多数时候,人对是与非的分辨首先取决于自己的好恶心理。其次是利害认识。
所以,以用户的偏好针对性地投送内容,从本质上来说,就是长时间使用户接受单一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其严重性在于,长此以往,可能会使人失去辩证能力,而扭曲人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这对社会而言,肯定是有害的。不相称的认知,要么使人在现实世界中变得孤僻、无助,要么使人变得偏执而充满愤怒。这就好比把人关在小黑屋里洗了脑,然后再放出来,后果可想而知。现实世界须要开放和包容,网络世界也是如此。
为什么说投人所好是不对的呢?因为不断地投人所好,会使一个人形成单一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将人变得认知狭隘。这是很简单就能说明的。当一个人遭遇不愉快时,便会对某个对象产生厌恶情绪,这时候他便需要精神上的支持,也就是需要投其所好。如果此时对他做相应的推销,便恰逢其需,很容易成功,正所谓“饥者易为食,渴者易为水”。但这就会使人产生食善或者水善的思想认知,并且会使他对那个厌恶对象的情绪放大且长期化,以致使人变得认知狭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