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国一制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香港的建制派政党也须“参政党化”,成为中共直接领导下的政党,失去独立性。它们没有不接受直接领导的自由,也没有拒绝参政的权利。它们甚至会像中国内地八个民主党派那样,发展党员都会受到严格限制。至于泛民主派政党,或者“参政党化”,或者被取缔。目前来看,香港政党制度的内地化并非在近年内能实现——即便是建制派政党,也未必会无条件支持“移植”内地的政党制度。
关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体说来是“一元化领导”,表现为党权至上、党政合一、党全面控制社会,而党权又集中于党中央。除中共外的其他政党,只能参政、议政,更确切些说只能沦为附庸党,而不能成为在野党、反对党,更无法争取轮流执政。
寻求此问题更接近本质的答案,有必要回顾邓小平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后来它被写入宪法。宪法中的具体表述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非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其实,此核心也可视为一国两制与一国一制的关键区别。
目前,香港政治确实出现了倒退,新闻出版自由、学术自由、司法独立等方面都受到负面干扰。但香港的制度,总体来说,与中国内地的制度差别仍非常大。因此,目前一国两制依然存在,尽管在逐渐变味,乃至出现局部退化。
在此有必要探讨的核心问题是:一国两制与一国一制的关键区别究竟是什么?不少人认为,关键区别在于一国之内究竟是仅存在一种(社会主义)制度,还是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并存。
香港距离真正的一国一制还远,目前中共仍难在香港实现像在内地各省市自治区那样的领导。至于非建制派,如果担忧香港以后实行一国一制,除了应关注特首、建制派、纪律部队等的动向外,还应关注中共组织在香港的发展——这种发展未必都是公开的。中共组织在香港的发展程度,是衡量一国两制在香港退化程度,以及一国一制在香港发展程度的关键指标。
在中国的新疆、西藏、内蒙古等地,自治区政府主席都兼任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以及政府党组书记)。如果香港真正实现一国一制,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也应兼任特别行政区党委副书记(以及政府党组书记)。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中共党员——更确切些说是入党多年的中共官僚——才能出任行政长官。1997年以来就任香港特首者,有商人、公务员、专业人士等,他们都不是(至少不公开是)中共党员。目前尚看不出,在2047年前,香港会出现兼任特别行政区党委副书记的特首。
目前香港是否实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意义上说还没有。香港非建制派有“西环治港”(“西环”指香港中联办)的说法,但“西环治港”与真正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还是有较大差别。什么情况下可判断香港真正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首先是中共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委公开挂牌,而且区委书记的权力凌驾于香港行政长官之上。这才是迈向一国一制的关键步骤之一。目前来看,在2047年前,香港难出现大权独揽的特别行政区中共区委书记。
一国一制的确立,还须在香港实现立法会的人民代表大会化(包括人大常委会要成立党组),司法独立在党领导下的形式化,以及香港新闻媒体的“党喉舌化”等等。这些方面的实现,都须较长的过程。
据媒体报道,近期有香港非建制派人士说:香港回归25年只剩下一国一制,没有两制。这种说法是可商榷的。香港目前仍实行一国两制,但现在的一国两制与25年前已有较大差别。可以认为,尽管香港在向一国一制演变,但距离一国一制的真正实现还远。
(作者是历史学博士 当代中国问题研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