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论,战争分出胜败之后签订的外交条约,可以是平等条约,也可以是不平等条约,不能一概而论。落后一方战败,文明一方战胜者,结局往往比较公允。反之,野蛮战胜文明者,往往比较屈辱。大清战败,屈辱微弱。
对于《南京条约》,中英双方并未一致认可为不平等条约,亦无国际法院之相关裁决;实际上,双方均守约,直到经两国谈判,1997年7月和平交接,香港回归。故我认为《南京条约》合法有效,并实际履行,亦无单方毁约之实。
近日香港修改教科书,否认香港是殖民地,称香港只是受到殖民统治,并非殖民地。真是奇谈怪论。大约180年前,大清国与大英帝国因贸易而发生战争,大清国战败,签和约,将香港割让给英国,成为殖民地。后又租借新界,扩大地盘。直到1997年英国将香港归还于中国,在这100多年的过程中,英国官方和民间均毫无疑问地将香港定义为殖民地。
令人叹息的是,英国殖民香港,香港发展势头好。香港回归20多年之后,反而出现重大变故。笔者内心有深深疑惑,香港的前殖民者英国,现在的祖国母亲,谁更爱香港?香港的未来可期吗?我怎么会觉得中国中央政府对香港的治理,远没有英国人仁慈?
英国与香港是同制,故无政治压迫;大陆与香港是异制,政治压迫就无可避免?这是香港的悲剧,悲剧根源是祖国母亲是异制,英国反而是同制。在地理上讲,中国是香港的祖国;从制度上讲,英国才是香港的祖国。对于香港而言,还不如维持原状。香港回归的理性是有疑问的。
与此同时,大清国与后继的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均毫无疑问地认可香港殖民地之地位。现在,殖民时代已经成为历史,马后炮式否认香港殖民地之地位,莫非就是历史虚无主义?
尊重历史事实,承认香港曾为英国殖民地,也不难为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序言称,1840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也就是说,大陆都曾经是半殖民地,香港自然应该是殖民地。
(作者是中国广西法律界人士)
香港割让给英国后,英国对之实行殖民统治,带来西方文明,香港民众获益匪浅,香港进而成为中英两国人民友好交流的窗口,给大陆带来的文明和利益,可以消解所谓战败条约的屈辱。大陆政府基于时势,遵守战败条约,视为平等条约,具有理性。
香港就是殖民地,这是中英两国做出来的历史事实,不是几个书生能够矢口否认的。马后炮式否认香港殖民地的陈述,未免陷于历史虚无主义,或有不肖子孙之讥,不可不察。如果中国现任执政当局亦否认香港曾经为英国殖民地,与往届政府长期定论相左,恐怕有损中国之国际声誉,有失信于人之嫌。
不错,香港是大清国被英国军人打败后割让的。按国际法,战败不平等条约无效。有人据此认定大清国对于香港的主权不丧失,不成为殖民地。但大清国与英国签的《南京条约》是否就是不平等条约?我认为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