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就此问题于今年3月展开辩论,在野议员林瑞莲建议为法庭文件提供翻译;而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兼律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认为,有义务律师亲自向诉讼人解释法律文件是更好的做法。双方的建议虽然可行,但是各有利弊,而且实行时须要仔细考量有关各方的利益,并且做出适当调整。
在这方面,诉讼人必须尽力掌握数码平台,司法机构则可考虑安排培训课程,让诉讼人熟悉法庭程序新模式。此外,诉讼人的亲属也在提供临时帮助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总而言之,各方必须折中、互相给予宽容,方可确保法庭程序顺利进行,司法公正得以实现。
笔者认为,援助措施一旦停止,有关当局可考虑在法庭程序方面设立加速途径,处理上述承包商的索赔,好让他们尽快取得款额、重启营业。这将有助于建筑业的整体复苏。
有鉴于这一点,国会去年一天内三读通过的《2019冠状病毒疾病(临时援助措施)法案》生效之后,给无数企业提供援助,在经济不景气之际可谓雪中送炭。该法令规定,无法履约的承包商一旦提呈援助通知(Notification for Relief)给另一方,告知因疫情关系没办法完成合约义务,后者就不能强迫合约方履约,或采取任何法律行动。
作者是本地执业律师
其一,新加坡法律制度以英语为通用语言,包括法庭程序以及法律文件。法律词句复杂冗长,一般律师尚且难以消化与理解,何况是未受过法律教育的门外汉?值得一提的是,在笔者专长的建筑领域当中,客户几乎都用方言,对英语感到陌生。律师如何争取客户最佳利益,确保客户了解其法律权利及义务,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
即使有义务律师亲自向诉讼人解释法律文件,也并非所有诉讼方都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比如,当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及陈述书,他必须在八天内出庭应诉,否则原告有权利申请获取缺席判决。对初次接触法庭文件的人而言,由于在时间方面面对巨大压力,必定措手不及。为此,法律援助局或可委任民事诉讼律师小组,在官方网站甚至在法庭文件中提供热线,好让无律师代表的诉讼人即时寻求法律咨询。
然而,笔者察觉到本地不少公民无法掌握数码平台,特别是无律师代表的年长人士,在虚拟听证时手忙脚乱,遇到种种技术问题。
其三,冠状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弥漫新加坡各个领域,尤其是建筑领域的中小企业更是首当其冲。现金流在建筑领域相当关键,万一发展商或上游的主要承包商不及时支付项目款,下游的次承包商很可能无法偿还供应商与员工,导致项目竣工日期延迟。夹在中间的次承包商绝大多数属于中小企业,在入不敷出的情况下往往被迫停业。
冠病疫情在新加坡肆虐近两年,影响到企业的运作以及平民百姓的生活,同时导致法律纠纷不断增加。
其二,新加坡各个领域迅速数码化,法庭程序也不例外。随着新加坡去年进入阻断措施,本地国家法院及高等法院在疫情当中普遍采用视讯平台听证。此举无疑帮助无数本地律师及客户节省通勤时间,也方便身在海外的相关人士能够登录平台,参与虚拟法律程序。
笔者是一名执业律师,在本地工作了将近四年。在短短的职业生涯中,与各个领域的业者打交道、提供法律咨询,偶尔担任法律公益服务的志愿律师,从中体会到本地人在法律制度下所遇到的问题,想借此分享体验及意见。
虽然如此,该法令也间接变成一把双刃剑,即提供给承包商临时性的保护,但同时却剥夺下游承包商展开维权诉讼,以索赔未缴项目款项的权利。
至于翻译法庭文件,司法机构必须聘请合格的翻译员,翻译员必须拥有法律常识,方可将法律用语译成简单易懂的译入语(target language)。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该翻译服务的费用可能得由诉讼各方承担。对手头拮据的人士及企业而言,额外的翻译费用可能成为其寻求司法援助的绊脚石。为此,司法机构可考虑在特殊情况下,酌情豁免翻译费用或允许分期缴付翻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