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定级别的官员不得以第一导师的身份,指导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尤其是不能指导博士研究生,但可以作为副导师。副导师制度现在就有。
尤其是许多大学,特别是好大学的编制越来越少,合同制甚至“非升即走”的合同制越来越多,青年学者面对的竞争和压力越来越大,生存稳定性越来越差,生存焦虑越来越重。为了在学界活下去,许多青年学者不得不进入某些圈子,依附于各类学术权贵,如自己的导师(当然还得看导师是否有势力)、领导(很常见)、学界大腕即学术寡头(也常见)。
不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如何三令五申,只要不能实现官员与学者的分离,就无法消除寡头学术的温床,不论学术GDP多高产,中国学术都绝无希望。权力似乎很强大,但有时候它也很渺小,它连禁止炒作高考状元都做不到。
三、不解决官员学者问题,休想改善学术环境
这些年,中国学界累积的弊端和丑闻不算少,从抄袭、剽窃到学术生态恶化再到恶性暴力,斯文早已扫地。同时,也有许多人给出了各种解药,有关部门也在探寻、尝试各种改革措施。
作者是四川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一、官员学者占据大量高端学术资源
第四,一定级别的官员不得作为专家,参与一切评审和鉴定。
正如阿克顿所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因而,这必然导致寡头学术、权贵学术。所谓的“学阀”“学匪”,指的就是这批人。
我再次明确断言:解决官员学者问题,是改善学术环境的必要条件。如果这个问题不能解决,其他的一切都是空话。
他们既掌握学术界的立法权(即制定学术标准),也掌握行政权(即组织协调学术标准的执行,如设定各种项目、评奖并组织相应的评审会),还掌握司法权(即行使学术权力,包括参与审查学术作品,鉴定其质量如定级、评奖,也就是“裁判”),同时还是学术工作的当事人(即还要以学者身份申请项目、奖项等,也就是“运动员”)。
要想为学者尤其是青年学者创造良性环境,一个必要条件是实现官员与学者的分离。要实现官学分离,很简单,只须做到四点: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近些年来,学界风气越来越糟糕,越来越浮躁,越来越急功近利,能坚守的人越来越少。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学术GDP增速很快,文章、课题、著作大量产出,但质量实在堪忧。这是我和一些学界同仁的共同感受。
除了统计数据和理论分析,作为浪迹学界多年的学术个体户,我所观察和亲历的所有学术场合和学术资源分配,都被官员学者主导和把持,普通学者的话语权很小。普通学者要想获得学术资源,尤其是优质学术资源,常常须要投靠学界的权势人物,获得后者的帮助,但代价是丧失学术独立性。
人们对学界显性腐败深恶痛绝,但实际上,学术腐败和学术环境恶化的罪魁祸首不是显性腐败,而是隐性腐败,即“合法”腐败。
从法理上看,官学不分肯定是腐败,因为它违背了现代政治的分权原则。由于官员学者可以行使多种权力,使得他们的集权程度超越了政治权力的“三合一”(即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合一),成为“四合一”。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解决问题,要抓住关键,这是一句口号,也是一个常识。当前学界,科研管理最关键的问题究竟是什么?官员学者大量存在,阻碍学术环境改善。
官员学者,指既是官员,也是学者的学者(或官员)。他们是学界腐败的主要群体,也是学术环境和学术生态的主要败坏者。本文所说的官员学者,指行政级别达到正处级和以上的学者。
第一,一定级别的官员不得以第一申请人(即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申请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但可以作为非第一申请人。
虽然不排除官员学者在成为官员之前,其学术能力可能高于普通学者,但他们成为官员后,一方面将大量时间花在政务上,学术投入必定大幅减少;另一方面,获得高端资源的概率明显增加,这就很难回避以权谋取高端学术资源的嫌疑。
说近一点,当前中美之争,科技是核心竞争力。说远一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科技突破是关键。再说宏大一点,中华民族要为人类文明作贡献,学术进步也是最重要方面。
比较而言,党政官员只掌握政治权力,他们若要腐败,还须用权力去交易。但是,寡头学者的集权程度远远超过政府官员,他们甚至连行贿受贿这样的交易手段都不需要(因而看起来没有腐败),就可以一起瓜分优质学术资源,剩点残羹冷炙去安慰普通学者。
我见过太多的学者(不只是青年学者)依附于权贵。例如,选择博导,优选领导;选择博士后合作导师,更看重合作导师的人脉资源而非学术能力;写论文、申课题,都是看什么应景,能多快好省地出成果,就做什么。这有什么学术独立和自由可言?上述现象,是我认识的好多学者尤其是青年学者亲口告诉我的。
回避官员学者问题的所有科研管理改革都是耍流氓。
官员学者最重要的危害是占据大量高端学术资源,从而败坏学术生态。笔者曾组织16名研究生,对部分年份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这三项高端学术资源的获得者情况作了统计,发现大量高端学术资源被官员学者所占据。
但是,他们的理由——“要活下去”“要生存”“要保饭碗”“要评职称”,让人很难指责。对此,我除了感到同情和无奈,更多的是悲哀。同时,我也看到,太多的官员学者即寡头学者,笼络或驱使下级、学生和投靠者给他当学术长工或短工,活是别人干的,他们却获得主要收益。
只要做到上述四条规定,就能实现官学分离。虽然官员还拥有一点学术权力,但影响力较小。只要做到上述四条,就可以杜绝不搞学术的官员迅速成为学者甚至“学术权威”的可能。
二、官员学者的特征与危害
补充规定:上述规定并不禁止官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如教学、科研、临床医疗等。如果官员出于学术兴趣而非追逐利益,可以作为非第一申请人参与项目(其余同理)。本来,此补充完全蕴含于上述四条中,但为避免误解,特予申明。
在目前制度下,官员学者是合法、合规、公开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不是腐败。实际上,若把通常的学术腐败称为显性腐败,官员与学者不分便是隐性腐败。
要提升国家科技竞争力,只有靠学者,而且主要靠普通学者而非官员学者。其中,青年学者是生力军,甚至是主力军,因为学术创造力与年龄密切相关,人过中年,创造力便会大幅萎缩,这是常态。爱因斯坦40岁以后,也没什么创造力。因此,关心、帮助青年学者,并且在制度上予以保障,是关乎国家民族命运的大事。
第六、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1738名获奖者中,官员学者939人。2010年至2015年的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891人,官员学者372人。2010年至2015年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218项,负责人(或首席专家)1218人,其中官员学者700人。三者合计,总数为3847项,官员学者2011人,占比52.3%;普通学者1836人,占比47.7%。
上述四条措施,简单、明了、严格、刚性、易操作。
第二,一定级别的官员不得以第一申请人的身份,申请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奖励,但可以作为非第一申请人。
由于官员学者占比不超过30分之一,他们获得高端学术资源的比率,至少是普通学者的33倍。如果再把副处级干部和某些依附于权力的学者排除在普通学者之外,完全无职务且不依附于权力的普通学者获得高端资源的可能性,恐怕不足处级及以上干部的100分之一。
没有什么比规律更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