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淡滨尼11街第105座组屋四楼。这一层住了三户人家,其中一户是一名单身汉,在整条走廊种满了花花草草。
那个住户只是移走一小部分花草,后来又捡了一些废弃物回来堆放在走廊。他屡劝不听,态度顽固。据我向市镇会了解,他们已向其他部门寻求解决方案。
最近我太太打电话给市镇会,得到回应说有关人员会打电话给我们,但过了半个多月都没人联络我们。我的邻居6月16日发电邮给市镇会及国会议员,寻求快速解决的方案。
市镇会是否默许这种行为,让我们两户人家承担这些不便?
如今走廊根本通不了婴孩推车。我的组屋租给一对夫妇及两个年幼小孩,走廊及电梯旁堆满架子及花草,而且架子不稳,有倒下和危及小孩的风险。我的住户向我投诉很多次,我向市镇会反映,但市镇会认为不会造成安全问题。
我和另一个邻居向市镇理事会投诉,前前后后花了一年多时间,但情况没有改善,市镇会只是要我们耐心等候他们同那个住户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