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东伟原本是新保集团旗下新加坡国立脑神经医学院(National Neuroscience Institute)的神经外科医生。他在2022年3月14日被集团解雇,原因是他屡次未经授权查看不由他管理的病人记录,违反他所签署的雇佣合约。
法官考虑所有证据后指出,同事在冠病期间,比陈东伟得到更多动颅底手术的机会,那是纯属侥幸的事情,但陈东伟却不幸地被自己的嫉妒情绪影响,导致他为打败同事而违反病人保密原则。
2021年2月至6月之间,陈东伟陆续投诉同事,包括指该同事有一次代替资深医生执刀,相关病人手术后出现并发症,以及该同事为另一名病人动紧急手术后,病人于隔天过世,陈东伟认为是同事的疏忽导致病人丧命。
一名神经外科医生声称被不公平解雇,起诉新加坡保健服务集团索讨444万余元赔偿。高庭法官在驳回医生后指出,医生如今事业受影响是他咎由自取。
陈东伟之后将新保集团告上法庭,案件于2024年7月在高庭开审,没有请律师的陈东伟选择自行打官司。他也请求法庭如果判他胜诉,下令将他的全名从本案删除,因为他“不想成名”,也担心马来西亚的家人可能会被绑架。
起诉人陈东伟(译音,英文名为Eddie Tan Tung Wee)以关心病人为名,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查阅同事负责的70多名病人的资料,结果被院方开除。高庭法官蔡利民指出,确保病人的安全固然非常重要,但陈东伟应把他的担忧反馈给相关单位,而不是擅自调查和违反病人保密原则。
称“不想成名”请求删除全名 法庭拒绝并判败诉
法官强调,即使一名医生有理由怀疑他的同事不当治疗病人,他应该做的是把事情汇报给相关单位进行调查,而不是擅自查看他无权接触的病人资料。法官因此认为,诉方指新保集团不当解雇陈东伟的指控无法成立。
调查结果出炉,独立小组不认为被投诉的同事有做出任何专业失当的行为。陈东伟则承认查看同事病人的记录,但他坚称自己这么做是因为主管放任同事的不当行为,自己只好充当“部门警察”搜寻证据。
法官星期二(1月21日)发表书面裁决,判陈东伟败诉并指出,即使陈东伟赢了官司,法庭也不会批准他删除名字的申请,因为他给的理由不够充分。
在法官看来,证据显示陈东伟这么做的主要动机,是为了打倒另一名他视为竞争对手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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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词揭露,2020年冠病疫情期间,新保集团旗下医院的医生不能过档到其他医院帮忙,这包括分配到不同医院的国立脑神经医学院医生在内。陈东伟当时驻守盛港综合医院,他怀疑一名在新加坡中央医院的陈姓同事开始参与越来越多颅底(skull base)手术,而颅底手术向来是陈东伟的副专科。
法官裁定解雇合理
陈东伟接着向上司投诉该名同事,内容包括同事似乎在管理中央医院耳鼻喉部门的听觉神经瘤诊所,只是副顾问医生的他没资格这么做。不过,上司调查后发现同事是前去听觉神经瘤诊所观摩学习,并且协助资深医生做颅底手术。
针对陈东伟的两项投诉,新保集团分别委任独立小组进行调查。过程中,新保也收到匿名投诉,指陈东伟与另两名医生专门针对陈姓同事,以及陈东伟为此擅自查看其他病人的记录。新保于是也针对这项投诉展开调查。
投诉同事失误 私查病人记录自辩“部门警察”
新保集团之后委任纪律委员会进一步调查陈东伟,最终决定将他辞退。新保原本希望给陈东伟机会,不向医药理事会投诉他,好让他可以从错误中学习和继续发展事业;岂料陈东伟被解雇后发律师信给新保索赔,新保认为陈东伟没有悔意,于是决定正式向医理会投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