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案情,受害人是被告现年18岁的小女儿,患有智力障碍,事发时年仅11岁至14岁。

2020年12月间,被告又故技重施,至少两次非礼受害人,还舔受害人的胸部和私处。

被告在2006年结婚,除了受害人,还育有一名大女儿。两名女儿事发时和父母同睡在一个房间。

由于曾目睹被告殴打母亲,害怕被打的受害人没有反抗,遵从被告的要求。

55岁的被告面对四项非礼和一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他星期二(1月28日)在国家法院承认其中三项,另两项交由法官2月27日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

五旬狼父非礼亲生女儿,袭击女儿的胸部和私处,还要女儿碰触他的下体等。女儿因害怕被打不敢出声,后来暂住寄养家庭时才向寄养父母揭露遭非礼,狼父的罪行才被揭发。

庭上披露,2018年至2019年4月间,被告性侵年仅11岁的受害人。案情显示,被告会趁家人睡着时,来到受害人旁,对她上下其手,亲吻对方,也要求受害人触摸他的下体。

为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她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以及案发地点。

延伸阅读

庭上披露,受害人在2022年12月暂住在寄养家庭时,向寄养父母透露遭被告非礼。儿童保护员接获通知后,立刻报警。

控方指出,受害人有智力障碍,不过被告在事发时并不知情。然而,被告在此案的性剥削程度高,滥用女儿对父亲的信任犯案。被告也已年过50岁,无法接受鞭刑,因此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六年又五个月。

目睹母亲被打 受害人不敢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