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佩佩说,事发后各自直接回家,周一晚上接到警方来电要调查此案,也全力配合。

女郎育有5孩子

“我过去五六年都在那里用餐的,当天虽有喝酒,但却是清醒的。”

鲁莽行事、危害他人安全者,面对最长六个月的监禁、高达2500元罚款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两人获准各以5000元保释在外。

庞佩佩说,自己是一名育有五名孩子的母亲,事发后她不愿看到孩子遭人指点,所以决定现身受访。

不过,她的律师告诉国家法院,他的当事人五个月大的孩子需要母亲照顾。

“我没有注意零钱找多少就先收起,但后来想要多叫一道菜,拿出钱才发现原来他们收了28元。”

庞佩佩称,在要求知道每道菜价格的过程中,指有人态度恶劣,进而掀起风波。

她忆述,他们点了菜,回到桌上有说有笑,自己也将一张50元钞票交给职员找钱。

电眼画面显示,有两男一女在短短1分半钟内,举起木椅扔向档口至少八次,砸碎四片玻璃后,离开现场。

男女被告昨天联系《新明日报》,要驳斥近日在网上流传的各种揣测,包括涉及吃“霸王餐”、酒后捣乱或故意挑衅等说法。

据报道,昨天控方原本要求女被告还押心理卫生学院一周,因为她接受调查时告诉查案人员,曾求诊于心理卫生学院,但之后没有复诊和服药。

潮州粥砸店风波在网上引发舆论,涉案男女被控后首度开腔表示错就是错,打算认罪,但喊冤不是挑起事端的一方,也没吃“霸王餐”。

不过对于事件的发生,她表示自己会坦然面对,并告诉《新明日报》:“错就是错,我们是打算认罪。”(人名译音)

她说,自己从周一还押到昨早被控。陈松明则是周二早上被传召接受警方调查。

庞佩佩说,同行的四人都是朋友,周五晚上参加公会活动后,到余东璇街小酌几杯,接着才到事发地点续摊吃宵夜。

《新明日报》连日报道,实龙岗路上段1012号的潮州粥店“兴隆潮州糜饭”星期六凌晨发生风波。三男一女疑喝醉酒,点了黑鲳鱼、鸭肉、榨菜、虾米、肉碎、梅菜和四碗粥,却嫌28元太贵,涉狂丢椅子砸店。

至于第四名朋友,他们表示这名友人没有参与。

女郎自揭育有五名孩子,认为一人做事一人当,不愿孩子因自己的行为,遭到外界指点。

‘全力配合警调查’

其中的一对男女分别为陈松明(46岁)和庞佩佩(41岁),两人各面对一项行为鲁莽危害他人安全的罪名,昨早被控上法庭。另一名男子洪新宝还在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