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强调的是,无论是“预备会”还是“正式会”,中国从参加“四方会谈”初始,就提出了“以改善韩朝关系、朝美关系为出发点,以和平机制替代停战机制为目标”的积极建议。为此,中方提出了“平等相待、求同存异、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谈判原则。
由韩朝中美四国组成的“四方会谈”的主要功能,将是探讨如何构建半岛永久和平机制。如前所述,“三方会谈”的一个重要谈判内容,就是“停和转换”。中国是朝鲜战争的参战国之一。1953年7月27日、28日,朝鲜、美国(代表“联合国军”)和中国三方代表分别在《停战协定》和临时补充协议上签字,由此半岛进入长达65年的“停战”期。
如果是“纯军事问题”,似乎以上考量,以及美国向朝鲜承诺“安全再保障”,将美国已经向外宣称的对朝“四不原则”(如还适用),即“不追求朝鲜政权更迭、不寻求朝鲜制度垮台、不向朝鲜境内派驻军队及不急于推动南北统一”统统归于“纯军事问题”,显得太过牵强。
中方还主张,通过分阶段改善相互关系、增进互信,进而为签订半岛永久和平协定创造必要条件。即便在今天看来,虽然朝鲜半岛局势更加复杂、谈判之路难有坦途,但中方当年的主张和原则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笔者认为,无论是“三方会谈”还是“四方会谈”,朝鲜半岛的和平曙光已经显现,实现无核化的大门也已敞开。当前国际社会的主流舆论是支持各方继续保持对话,好的开端不应“不三不四、不明不白”地半途而废。有关各方应抓住有利机遇相向而行,通过谈判为实现半岛终极目标而共同努力。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尽管早在1984年1月朝鲜政府提出过举行“三方会谈”的建议,但遭韩国拒绝而使“三方会谈”从未真正出现过。2017年5月,中国资深外交家傅莹在其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曾提及2003年4月底在北京有过一次“三方会谈”,但因朝方代表在会谈前一晚告知美方代表“朝鲜已经对乏燃料棒进行了处理”,美方当场愤然拒绝与朝方对话,结果导致“三方会谈”流产(见傅莹《朝核问题的历史演进与前景展望》一文)。相反,历史上“四方会谈”确曾在探索解决朝核问题上发挥过积极作用,而且中国在这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停战协定》为朝鲜半岛建立了以三八线(N38)、非军事区(DMZ)和板门店停战村为主要标志和内容的临时安全结构。任何对临时安全结构的变更,都将为半岛带来极其深远的影响。从多边国际协定或条约生成与废除的法理程序上说,如果《停战协定》有任何修改、删减、补充或废除,朝中美三囯都必须参与谈判并签字生效;如果终止旧的《停战协定》并签署新的《朝鲜半岛和平协定》,作为联合国正式成员国及半岛事务相关方的韩国,就必须加入朝中美三方进行“四方会谈”,共同再次确认“停和转换”谈判成果并最终由四方签字生效。
如果“三方会谈”无法在这些现实问题看法一致,并宣布“终结战争,签订永久和平协定”以启动“停和转换”进程的话,很难想象在半岛构筑永久和平机制的设想得以顺利实现。朝鲜半岛必须首先结束停战下的“准战争”状态,开启永久和平协定谈判,否则,其他事项根本无法推进落实。
如果“三方会谈”无法在这些现实问题看法一致,并宣布“终结战争,签订永久和平协定”以启动“停和转换”进程的话,很难想象在半岛构筑永久和平机制的设想得以顺利实现。朝鲜半岛必须首先结束停战下的“准战争”状态,开启永久和平协定谈判,否则,其他事项根本无法推进落实。
(作者是凤凰卫视资深评论员,美国布鲁金斯学会访问学者)
因此不难看出,“四方会谈”是搭建了一个为解决更长远的、以实现半岛永久和平为目标而展开谈判的平台,它是在“三方会谈”取得实质成果的基础上,扩大、深入和延展“三方会谈”成果的谈判机制,加上中国和美国又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这对推动半岛实现永久和平亦更为有利、更具权威性和代表性。
笔者认为,尽管两个观点看似各有道理,但实际上并不全面,甚至或为误解。
半岛的核心问题是安全问题,韩朝美三囯不仅是解决军事对峙、缓解半岛紧张局势、增强军事互信、消除敌意的关键方,也是实现半岛永久和平的关键方。因此,从功能上说,由韩朝美三方共同参与“三方会谈”的主要任务,是完成与停战、军事对峙和建立军事互信相关的谈判,为半岛实现永久和平打下坚实的军事互信与安全保障基础。
由于实现半岛无核化与实现半岛永久和平之间并不矛盾,就像美国是否从韩国撤军与南北“停和转换”之间,并不存在必然关系一样,因此笔者更倾向于把“无核化”问题放在“四方会谈”中进行较为适宜。
笔者推断,如朝美首脑峰会取得积极成果,“三方会谈”在很大程度上会先行一步,为解决半岛当下的实际问题,以及为接下来的、以推进构建半岛永久和平机制,并实现半岛无核化为核心谈判目标的“四方会谈”,做必要准备。
实现半岛无核化过程复杂
在美朝首脑峰会前,韩朝双方达成重大共识,并愿意继续积极推进实现半岛完全无核化、建立永久和平机制目标,应该说既符合全体高丽民族实现和平统一的愿望,也有利于东北亚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在未来朝鲜半岛和平进程中,“三方会谈”与“四方会谈”将承载重大历史责任,值得特别关注。
1995年初,韩国内部逐渐形成了以“韩朝为主导、中美相辅助”的“2+2”对话模式,而这一模式得到了中美两国的支持。1996年4月,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与韩国总统金泳三举行首脑峰会时,正式发出“由朝、韩、美、中参与展开‘四方会谈’”的倡议。随后,中、美、韩向朝提供包括粮食和资金的援助,而四国自1996年中开始至1997年底,举行了数次“预备会”。1997年12月至1999年8月,“四方会谈”代表在日内瓦共进行了六次正式会谈。
27日韩朝首脑签署《板门店宣言》(下简称《宣言》),向全世界宣告“半岛不会再发生战争,(韩朝)已开启全新的和平时代”。
至此产生的另一个问题是,如果说“四方会谈”是为实现半岛永久和平而设,那实现“半岛完全无核化”的谈判,究竟又应该放在哪个谈判机制内谈呢?
就在第三个板块中提到“在停战协定签订65周年之际,南北宣布中止战争,并将停战协定转换成和平协定,积极促进南北美三方会谈、南北美中四方会谈以构筑永久稳定的和平协定。”由此而引出“三方会谈”和“四方会谈”概念。有舆论认为,这两个会谈机制是“递进机制”,即由“三”向“四”过渡,最终完成构建半岛和平机制;甚至有评论认为,这是“两个可替代的对话平台,‘非三即四’,或‘可三可四’”。
事实上,“三方会谈”和“四方会谈”是按照半岛推进和平进程而进行的必要设计,是两个分工不同、功能各异但目标一致的对话平台,也是按照《宣言》中设定的“缓和半岛军事紧张局势、构建永久和完善的和平机制”的总体设想而分段进行的步骤,前者负责结束军事对抗、提供安全保障,而后者专注建立半岛和平机制。
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应该厘清实现半岛无核化究竟是纯军事问题,还是其属于构建半岛永久和平机制政治进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半岛无核化是一个非常复杂且涉及面广、谈判耗时长的过程,其中除了包括朝鲜制造核导武器“去功能化”等技术层面问题外,也包括国际社会的监察工作,甚至还包括如何劝喻平壤重回《核不扩散条约》(NPT)等外交层面的努力。这与地缘政治与战略格局息息相关。
历史上,韩朝、美朝曾签订过多个双边协议或《共同宣言》,韩国也力推过对北的“阳光政策”,但之所以全部努力皆以失败告终,关键问题就在于韩朝美三方没有解决“结束战争,实现和平”这个最根本、最重要、最直接的问题。因此,这次韩朝首脑峰会从一开始就紧紧抓住问题要害,就缓解军事紧张局势、实现“停和转换”达成共识并写入《宣言》,显然是向正确、必要的方向迈出了第一步。
1993年3月朝鲜宣布退出NPT引发第一次朝核危机,朝美对话停滞。从1993年至1994年,朝鲜又遭遇了历史上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为了摆脱困境并获得国际社会的援助,当年4月,朝鲜外交部发表《关于建立朝鲜半岛和平保障体系的声明》,首次提出“以和平协定代替停战协定、建立新的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议。随后,在中国积极斡旋下,朝鲜多次通过各种渠道向美方表示,如果得到美国的援助,朝方愿意恢复与美方对话接触。
前者如遇不欢而散,后者难有欢声笑语。这不是“Plan A”或“Plan B”二选一,两者既不可相互替代、也很难彼此自动转换,只会在相关条件成熟时,以水到渠成方式由“三方会谈”向“四方会谈”过渡。
纵观《宣言》内容,从结构上分为“三大板块”,一、韩朝双方将全力改善和发展关系,提前实现共同繁荣和自主统一的未来;二、韩朝双方将共同努力缓解半岛军事紧张局势,消除战争危险;三、韩朝双方将积极合作,构筑永久和完善的半岛和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