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屋局是时候调整这个不公平的付费比率,不能再让楼下住户为楼上的过失买单了。
我母亲家厕所的天花板,连接楼上厕所的排水管周边和中间漏水。建屋发展局人员在今年3月和9月曾上门检查。
以上是建屋局多年来一成不变的所谓善意协助维修计划的明文规定。其实,上述漏水现象很明显起因是楼上住户。如果他们尽责维护好厕所的地板和马桶,没有经常使用不当的超强药水清洗或敲打更新地砖,肯定可以降低磨损率,延长使用寿命。错不在楼下住户,毕竟他们根本不可能在自己的天花板上泼水或敲打,但楼下屋主却无奈必须分担一半维修费用。
根据建屋局人员的说法,漏水是长年磨损所致。建屋局作为业主,通常会承担一半的费用,其余的由楼上和楼下的屋主共同分担,因为那是共同区域。建屋局在确认维修的信函中还强调,屋主有责任维护其住所的天花板或地板处于良好状态。
母亲所住组屋已有50年屋龄,二三十年前翻新过一次,把厕所地砖、马桶、水管和门换了一遍,至今没听闻母亲家楼下住户有关厕所漏水的投诉。母亲家厕所的天花板水管及周边漏水的问题,八年前发生过一次,这是第二次了。当时为了睦邻,只好吃亏一次,与楼上屋主共同承担另一半的维修费。不料,楼上住户并没有自我反省,再次犯上同样错误,殃及楼下住户。
我认为无视哪方的对错,其余一半的费用一律由楼上楼下共同承担,是有欠公平的做法。让我们来看看维修的项目:楼上屋主维修的六个项目,包括敲掉厕所地砖、移走马桶、在受影响的地面注入抗缩浆并涂上防水膜、嵌入箍管接头、在新地砖上铺防水层,以及更换新的马桶。楼下屋主只须同意在厕所受影响的天花板上,涂两层白色的丙烯酸乳胶漆。工程项目是6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