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我和丈夫因母亲病重从澳大利亚返新,我们被安排居家隔离。9月4日我们做了冠病拭子检测,隔天丈夫接获通知确诊感染冠病,随后被送往国家传染病中心,我原来的隔离结束日从9月8日延长到19日,我姐姐和中风住院的老母亲也受连累被隔离。这个检测报告结果让我和丈夫感到既莫名其妙,又很质疑准确性。
打从那个乌龙报告开始,我和家人度过了几天非笔墨所能形容的担心、害怕与内疚。我们被错误隔离、被强制做检测,还得不断应付不掌握情况的工作人员。希望当局能尽快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我丈夫究竟是不是冠病确诊病例,并还我们一个公道。
我们了解病毒不长眼睛,任何人都可能被传染,但是负责追踪的工作人员除了该有的谨慎,了解追踪的原因,也应当时刻跟进了解源头的状况,而作出相应的改变。
每个工作人员都说会把资料存档,可每次下一个工作人员打电话来时,却对之前的资料一无所知。很显然,他们之间缺少沟通,也不读存档资料。我们必须一再重复解释,令人厌烦。
我、姐姐和住院的母亲被认定与确诊病患有过接触而受牵连。我们被卫生部官员紧密追踪,由不同的官员电话联系。他们没有深入了解我丈夫的实际情况,一直各做各的工作,难以沟通。他们连我姐姐已做过唾液检测也不知道,还一次次通知她去做测试。他们打电话到家里追踪我丈夫,完全不知道他已被安排到国家传染病中心,更别说知道他的实际情况了。
既然已证明我丈夫由始至终没有染病,那“曾接触确诊病患的理由”就不成立了。经过多番努力,卫生部终于同意撤销9月5日发出的隔离令,所以我们在9月8日结束了居家隔离。另外,既然我们没有接触过冠病患者,我们做了两轮的唾液检测已经足够,实在没有必要浪费纳税人的钱做血清检测。
丈夫在国家传染病中心于5日和6日做了两轮的唾液和血液检测,结果都呈阴性。不同医生给了不同的解释,一个医生说他之前和现在都不曾染病,另一个医生说他染过病但已自愈。我们觉得他们推来推去,谁也不愿承认之前第一次拭子检测是摆了乌龙。总而言之,他们的结论就是我丈夫没有受感染,医院也已经开发证明书,他在7日出院回家,照旧在8日结束14天的居家隔离。
他们要求我做唾液检测,也要我们做血清检测,我努力解释我们不须要做血液检测,但理由不被接受。他们说,如果我通过血液检测,就可以在两三天后结束居家隔离,否则就须延长到9月19日。
我想问的是,我和丈夫同吃同睡,坐同一架飞机返新,一同在家隔离11天后,到同个地点做检测,我没有染疫,他却确诊,而隔天的两次检测都证明他之前和现在都不曾染病,这是否意味着第一次的拭子检测结果有可能是疏失或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