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消费税补助券—水电费回扣特别补助金(GST Voucher - U-Save)的原意,是要补贴低收入家庭,应该继续聚焦于帮助低收入及需要援助的一群,这样才不会偏离初衷。现在大型组屋住户也能获得补贴,那一些普通私宅住户是否也应该受到考虑呢?或者我们应该以家庭收入为分配准则,这更为妥善。

政府的援助计划向来着重于帮助弱势群体,这无可厚非,也是正确的。但是,以房屋年值及组屋屋型作为参考准则来分配援助,是否正确或有偏差,我有一些意见:

一、我们应该对于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给予应有或较大的帮助。简单地以屋型或房屋年值作为分配准则,将导致那些住在私宅却需要援助的人被拒于门外。

我希望政府各部门能善用所掌握的资料,对援助国人作出更完善的安排;也希望政府能善用资源,一视同仁,聚焦于真正需要援助的国人,而不再以屋型及房屋年值实行援助政策。

拜读了《联合早报·交流站》7月22日刊登的周泉读者投函《何为同舟共济?》与吕闻关读者投函《私宅选民为何不支持行动党》,心有所感。

我很感激政府多年来成功治理新加坡,及大力改善人民的生活。但是,政府一贯以屋型及房屋年值来分配援助的做法是有偏差的,甚至可能产生屋型阶级分化的潜在问题,这是不健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