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信息现象不容忽视。上周在本地出席活动的美国前总统奥巴马不止一次在座谈会场合把假信息列为让他担忧的新趋势之一。如今人们辩论的不再是观点的不同,而是连“什么是事实”都无法取得共识,这将导致社会信任削弱。

但上面说的都只是日常生活里的小例子,如果是国家大事可就没那么容易含糊其辞了。尤其在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令(POFMA)生效后,能“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的范围可就缩小了,因为政府每对网络上的假信息发出更正指示,除了得说明“不实”的是什么,还得说明“真实”的情况又是如何。

无论更正指示对象采取什么样的应对方式,政府对有假信息之嫌的网络内容发出更正指示,按这个频率发展下去将成为一种常态。久而久之网络上有人通过“引证”指责政府、政府发出更正指示、发文者或社媒平台再出于法律义务贴出更正将成为例行公事的过场,除非其中一方采取更强硬的立场。

“见一个抓一个”的做法是否行之有效,有待观察。贴出更正一旦成为常态,其位置再显眼,本就对文章本身深信不疑的受众也会下意识忽视,这与立法的用意背道而驰。何况每发出一次更正指示,政府就得解释立场和提供实据,虽然从信息自由的角度精神可嘉,但也意味政府在敏感课题和数据上想要采取“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的模棱说辞,能挪动的空间相对缩小。水至清则无鱼,政府在行使假信息法令权限的火候上得时时谨慎拿捏,更正贴文才能发挥有意义的教育作用,而不是最终沦为过场而已。

(作者是新闻中心记者)

这可苦了极力想保护自己隐私的人。于是他们开始对A、B、C或任何选项,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如此一来,就不会因为“被否定答案”而缩小自己的空间,而且还找到了个让自己前后一致的说法。

我国和一些欧洲国家则借助立法规定出现不实信息的网络内容出示更正,希望至少能在信息源头就让受众意识到一些信息存在争议。不过由于主导权仍掌握在政府手中,直观上仍不免让人有“还是政府说了算”的观感。

法令刚于10月生效。但从上个月26日至今,政府在一个月内四度援引法令,平均每周就有一个政府部门对某个人或机构发出更正指示。这显示了在政府看来,混淆视听的不实信息是多么的层出不穷。被指出现假信息的贴文内容横跨数个领域,包括指政府导致政联公司投资失利、逮捕对政府不利的“告密者”、本地专业人士、经理、执行员与技师(PMET)人数骤减,及指政府为本地学生投入的资源比外籍学生少。

不过各国政府尚未找到解决假信息问题的万灵丹,不同政府提出的对策也尚有不足。奥巴马以中国由政府决定信息真伪的做法会导致制衡作用式微,认为政府作为信息可信度唯一仲裁者的做法并不可取。

人总是爱套话。想知道一个人的中意对象,我们就会问他(她),是不是A。对方说不是,我们又想问,是不是B,是不是C。如果是想“鸡婆”对方的薪水,我们就会问,是不是这么多,是不是这么少。想探听对方家里情况,我们又会东家长、西家短的。反正,总有一个被问到的答案。

本地立法至今援引的案例仅四起,但已能看出接获更正指示的对象尽皆采取不同的姿态,他们大多最终依照要求贴出指示,但也有采取顽抗姿态的,把烫手山芋丢给了社交媒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