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10月16日,两人在黄秀花的洋房碰头和吃晚饭。周华盛称,当时气氛友好,大伙儿边喝香槟边聊天。针对莱佛士教育的分歧,两人立下一张字条,内容为双方达成共识,由周华盛帮忙寻找买家,以每股0.44元的价格,在同年11月15日之前买过黄鸿年的股份。

官司去年9月在高庭开审,黄鸿年与周华盛皆出庭供证,两人分别请到高级律师文达星与杨康海代表他们。高庭法官李兆坚审理后,本周一(24日)发出书面判词,裁定黄鸿年败诉,周华盛无须做出任何赔偿。

本地富商黄鸿年起诉10年好友周华盛,指后者违反在一场香槟饭局上手写的“协议”字条,没有履行承诺找买家收购股份。高庭法官判黄鸿年败诉并指出,饭局是为让两人重修旧好而办,非谈生意的正式场所,而且身为有经验的商人,两人不可能在没有律师参与的情况下,立下一笔涉及6000万余元的售股交易。

不过,李兆坚法官同意辩方的立场,证据显示10月16日的饭局,是为让黄鸿年与周华盛化解恩怨而举办的私人聚会,所签下的手写字条是用来象征两人已和好。

据《联合早报》早前报道,拥有“股市金手指”之称的黄鸿年起诉挂牌公司莱佛士教育(Raffles Education)主席兼总裁周华盛,指后者违反协议导致脱售股份计划泡汤,黄鸿年要求周华盛赔偿他因无法脱售股票而蒙受的2655万元损失。

周华盛是莱佛士教育创办人,连同妻子是公司大股东,持有33.58%股份。黄鸿年及他名下的黄鸿年美术馆则是第二大股东,持有约12.88%的股份。两人是结识长达10年的好友,连同家人不时一起出国,周华盛夫妻与黄鸿年的妹妹黄秀花也是朋友兼邻居。

事后,周华盛帮黄鸿年牵线,找到一名有意买下股份的潜在买家,但黄鸿年却提出诸多条件,导致交易告吹。诉方称,黄鸿年因没能在协议好的价格脱售股票,亏损估计介于1503万元至2655万元之间。

法官说:“周华盛与黄鸿年都是有经验的生意人。倘若这是一份具法律效力的协议,身为商人的他们会指示律师草拟协议,以确保内容表达准确。但他们没有这么做。”

按照计算,买家会以6012万元买过股份。两人在字条上签字,接着举杯庆祝。黄鸿年也同意向董事局撤销罢免周华盛的提议。

黄鸿年称,2017年9月底,莱佛士教育在他不知情下宣布私下配售新股计划。这意味着他当时所持有的股份会被摊薄。他随后致函董事局,要求召开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是否罢免周华盛所有公司职务。两人的关系在那时候闹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