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状显示,被告涉嫌在2021年2月5日至5月26日期间没有通知新加坡交易所,有关马来西亚的艾芬银行(Affin Bank)发信要求其马国子公司立即偿还所有信贷款项的信息。

上述信息是避免造成公司股票出现虚假市场(false market)必须披露的信息,没通知新交所相关信息,是触犯证券及期货法令的行为。

被要求偿还信贷款项的马国子公司是Raffles K12和Raffles Iskandar。莱佛士为这两家子公司进行了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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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家子公司为Raffles Iskandar、Raffles Education Malaysia和Raffles K12。

这五名被告是莱佛士教育(Raffles Education)的集团主席兼总裁周华盛(70岁),以及四名董事林孝德(73岁)、黄光明(67岁)、何彦君(61岁)和张呈陆(74岁)。他们星期五(9月20日)分别被控两项抵触证券及期货法令的控状。

五人已聘请代表律师,律师因为仍需时间接受客户指示,申请将案件展期六周,获得法官批准。

莱佛士教育的集团主席兼总裁和另外四名董事,因涉嫌没向新加坡交易所披露有关马来西亚艾芬银行对其马国子公司索偿的信息,被控上法庭。

另外,被告也被指在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7月28日期间,没就艾芬银行入禀当地高庭,起诉莱佛士教育及三家子公司债务违约,同时追讨总额至少4亿1657万8995令吉(约1亿2851万7764新元)一事通知新交所。

根据证券及期货法令第204节条文,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5万元,或坐牢最长七年,或两者兼施。(部分人名译音)

案件展期至11月1日过堂,五名被告目前各以3万元保释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