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纳于2011年过世,起诉人以唯一遗产执行人的身份,通过义正律师事务所(TSMP Law)展开这起诉讼。政府律师指根据上述契约,起诉人的祖父根本不享有任何土地权。

答辩人称福齐雅赫的起诉是个“骗局”和“诡计”,目的是向政府索款,并指索偿没有合理的诉讼理由、滥用法庭程序、诉状是琐碎或无理缠讼(frivolous or vexatious)等。

1987年公布充作公共用途

政府律师指出,去年12月,起诉人发律师信给土管局,要它即刻恢复实乞纳地的拥有权,将它归还起诉人,但只字没提回教信托是无效的。

换句话说,起诉人提呈诉状后,答辩人尚未提出答辩书,官司就胎死腹中。

起诉人的祖父卡辛自1919年就是土地拥有人。1920年和1921年,祖父与另外三人立下两份契约,让实乞纳地根据回教法的回教信托(wakaf)条例,成为一个慈善房地产。

“这显然不是该浪费法庭时间和国家诉讼资源的索偿案件。”

起诉人如今采取法律行动,与约100年前其祖父和父亲的立场相反,这不合情理。

名为“库布尔卡辛”(Kubur Kassim)的坟地位于实乞纳路426号(简称实乞纳地),属于永久地契。

此外,再纳生前从没为自己,也从没以父亲卡辛遗产管理人的身份,就实乞纳地展开索偿行动。

政府律师指起诉人没讲真话,称她和家人在2016年之前不知实乞纳地已被征收,还数次进入坟地维修。但有足够证据显示,政府宣布实乞纳地被征收后,已为坟地作出许多显著和易见的改进。

卡辛在1935年过世,独生子再纳(即起诉人的父亲)为遗产受益人兼管理人。

助理主簿萧富鸿驳回辩方的一些指责,但裁定地契的索偿经不起举证的检验,也无法找到回教法相关的根据。

今年2月的传讯令,也没提及回教信托无效的事。一直到今年3月底提呈的诉状,才首次提及回教信托无效,要求索回三分之二的土地权。

不过,这起官司未开打,就被列为答辩人的新加坡土地管理局、地税官(Collector of Land Revenue)和总检察长,通过由邱武仁领导的政府律师团向高庭助理主簿申请,成功撤销诉讼。

福齐雅赫入禀高庭,要法官判征收错误和无效,地契应归入其亡父名下的遗产。不过官司未开打,就被列为答辩人的政府律师团向高庭助理主簿申请,成功撤销诉讼。

针对诉方律师提出起诉人的祖父属于不同的回教派系,会影响到回教规则(即有权改变一般的回教作法),助理主簿认为,诉方无法提呈这方面的证据加以解说,因此决定批准政府律师的申请,撤销诉讼。

助理主簿认为,政府律师指责起诉人展开诉讼欠缺真诚(bona fides),但现阶段案件都没进行审讯,还无法完全证明欺诈、滥用法庭程序等指责。

1987年,政府宪报公布实乞纳地将充作公共用途,即一般发展。根据地契和契据注册局的记录,实乞纳地已归入国有。

女子称占地2万平方米的回教坟地,是爷爷100年前就拥有的祖先土地,要代祖父遗产受益人之一的亡父,向政府索回被指强行征收的天价之地。

福齐雅赫(Fauziyah)入禀高庭,要法官判征收错误和无效,地契应归入其亡父名下的遗产。

根据判词,涉案土地原为四块土地,后来合成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