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促请法官判黎慧忠每项控状罚款4000元,六项控状罚款共2万4000元。

此外,中心并没申报第三方医生为中心病人提供医疗服务的收入,但却申请费用扣除。不过,有关费用过后不获准扣除。

法官昨天(8月30日)在他认罪后判处罚款2万1000元,并下令他缴付相等于所应缴税金双倍的179万4000余元罚金。

据案情,案发时,黎慧忠雇用诺玛瓦蒂处理中心的财务和行政工作。诺玛瓦蒂叫病人支付医药费给黎慧忠,而不是中心,导致部分商业收入没记录在账目。中心的税务代理根据账目申报所得税,以致少报收入。

案情显示,黎慧忠控制该中心,他清楚中心的收入存入自己的个人银行户头,但他没有采取措施把款项转账到中心的银行户头。

黎慧忠曾担任新加坡器官移植协会主席。他曾在2008年同另四名医生携手进行本地首起病人与捐肾者血型不相配的肾脏移植手术。

根据案情,被告当时是中心的董事,却没有谨慎执行董事职务,把财务事务交由诺玛瓦蒂处理,没有进行监督,导致中心不确实申报消费税。

律师促请法官判处罚款,律师说,黎医生为社会做出很多贡献,他是初犯,配合当局的调查工作,并在第一时间认罪。

黎慧忠没确保中心的收入记录在账目,导致中心不确实申报收入。他没检查申报表格上的数额便签名。

中心在2012年到2014年这三个估税年,少报收入共599万1000余元,其中2012和2014估税年,分别少报收入超过200万元。他漏缴税款共101万8000余元。

本地一名知名肾脏专科医生不确实申报收入,三年内少报599万1000余元收入,漏缴100多万元所得税,不但如此,他还少缴41万9000余元消费税。

律师为黎慧忠求情说,黎医生专注于医疗工作,对申报所得税不熟悉,完全依赖员工。他是一时疏忽,当他知道错误后,立刻纠正。

中心是消费税注册公司,但它在2011年1月到2013年9月间,不确实申报12个季度的消费税,漏缴41万9000余元的消费税。

被告黎慧忠(60岁)是伊丽莎白医药中心一所私人肾脏疾病中心Centre for Kidney Diseases的董事,他面对三项协助中心不确实申报收入,触犯所得税法令的控状,以及12项不确实申报消费税,触犯消费税法令的控状。控方以两项触犯所得税法令和四项触犯消费税法令控状让他认罪,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