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两兄弟都捐器官,听起来很特别。但实际上,正是因为弟弟曾经捐过,才使得我的行为顺理成章。我们看到捐肾那么多年后依旧健康如初的弟弟,就更能了解器官捐献的意义和风险。”
谈到陈明亮一家对他的感谢,林汉威有点腼腆地说,手术后的第三天,陈明亮的妻子和儿子陈政宇就去探望他,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叫了他十多次“救命恩人”,陈明亮本人更是再三给他发了感谢短信,言语间透露着重生的喜悦和对恩人无私行为的敬佩。
“当医生告诉我只有我可以时,我就下定了决心。不过,说不害怕是骗人的,当时时间还早,我却只想赶紧睡觉,不再去想这件事。”
36岁男子仗义挺身,捐献部分肝脏给生命垂危的陌生人,他说:“我是受到弟弟的启发,他在七年前就已将一个肾脏捐给了一位素昧平生的小男孩。”
“不过,陈明亮的情况比较特殊,他的肝脏衰竭得很快,并进而影响其他器官功能,若不赶紧手术,不出三天就会陷入昏迷。因此,我们申请了立刻手术,林汉威也很配合。”
“这是我们能为捐献者提供的最基本的照料,保证他们今后都身体健康。”
没有过多犹豫,林汉威在看到贴文的第二天便决定去医院检查看看自己是否合适捐肝。
林汉威在28日做完检查,29日下午便接到了医生电话,告知他是唯一适合的捐肝者。
林汉威坦诚,获得捐肝这件事对陈家一家人带来的冲击他也许无法真的感同身受,对他而言不过是“捐了点东西”,和别人捐血捐钱一样,是做好事的一种。
“手术后的第三周,馋了很久的我终于去吃了顿酒店自助餐。今天医生告诉我,可以开始踢足球了,让我十分开心。我认为自己已完全恢复,健康并未受到影响。同时,看着一个即将离开的人因为自己重新活了过来,是种非常奇妙的感觉。”
“我不会与肝脏接收者方的任何人见面。这是为了保证我自己是在完全没有偏袒的基础下与林汉威沟通手术利弊。”
林汉威回忆,医生之后见了他和家人,详细说明他们捐肝的手术和风险,让他们放心,母亲二话不说就支持他的决定。他在隔天( 5月30日)便立刻进行了长达五个半小时的取肝手术。
“我弟弟2012年时将肾脏捐给一个年仅七岁的陌生小孩,这件事深深触动了我。从那时开始我便问自己,是否也可以做到?这个念头一直存在心中。”
据国大医院器官移植中心的统计,2009年至今,共有20起将器官捐献给陌生人的案例。其中14起的捐献者是通过社交媒体获知消息。在此之前,国大医院从未发生过为陌生人捐献器官的案例。此外,在过去20年里,器官接收者继续存活超过20年的比例高达80% 。
林汉威是安盛保险(AXA)的一名财务服务总监,平日酷爱运动的他,喜欢踢足球和跳伞,还曾是一名潜水教练,身体状况良好。今年5月25日,林汉威在面薄上看到24岁学生陈政宇的贴文,说父亲陈明亮(59岁)肝脏严重硬化导致衰竭,生命垂危,急需肝脏移植。陈政宇在贴文中表示,直系家属血型均与父亲不符,无法捐肝,无奈下才上网寻求帮助。
勾伟杰解释,适合的器官捐献者必须同时咨询第三方医疗团队,以保障所有信息是在没有任何偏袒的条件下,透明地传达给他们。此外,他们也需要与心理医生见面,确保拥有能独立做决定的精神及心理状态。再者,捐献者和接收者的医疗团队虽然来自同间医院,但彼此却不能互相接触。
这次捐肝手术的主治医生是国大医院器官移植中心肝脏移植高级顾问医生勾伟杰副教授,他在受访时说,器官捐献者在确定适合捐献后都需经过由卫生部设定的移植手术道德委员会批准。此外,他们还会被给予一周的“冷静期”做最后考量,在动手术前任何时候都允许反悔。
林汉威过后需每年进行至少一次健康检查,若身体有任何小不适,也可向医院提出,并直接获得必要的医疗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