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报业控股对于当局提议简化上诉程序表示欢迎。

此外,根据新法案第61节条文,部长可通过宪报下达命令,让任何人或任何一类人免受该法案条文限制。陈庆文因此询问,在怎样的情况下可被豁免。

他认为,律师虽清楚这项定义,但非法律界人士可能较难理解,因此建议当局在法案中添加例子,说明相关法律条款会如何生效,这也有助澄清新法案的意图。

尚穆根说:“当然,人们仍可聘请律师,但我们想要尝试制定这样的程序,即便你没有律师,只要填写一份表格,阐明你的立场即可。”

被指示更正或撤下假信息的个人及网络平台,日后向高庭上诉时,程序将更快捷和便宜,甚至可能无须聘请律师,只要填写表格阐明立场即可。

对此,昨天有出席者指出,批评人士认为,上诉申请要提呈至高庭相当耗时。尚穆根答复时透露,律政部有意让新法案的上诉程序更快捷且尽可能地便宜,如同修订后的防止骚扰法令。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昨午出席由回教律师协会和社会企业WISE SG举办的对话会,在小组讨论环节回答出席者的问题时,透露这点。

新法案对假信息定义 二读辩论将举例解释

一个可能性是,当局将对上诉程序的时长,及当事人须支付的庭费作出规定,试图简化整个程序,让大多数人无需聘请律师。

回教律师协会会长马力肯(Noor Mohamed Marican)在之后的扩大对话会上致辞时说:“我们意识到,在社交媒体时代,世界各国正努力应对网络假信息的蔓延及其带来的伤害。

国会上周一(1日)对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提出一读。新法案赋予部长权利,强制个人及网络平台发布更正或撤下假信息,而被处以相关指示者,可向高庭提出上诉。

问答环节上,前高级政务部长再诺询问尚穆根有关政府对于传教行为的立场。对此,尚穆根透露,近日有人投诉一名男子尝试向两名回教男孩宣扬基督教,警方已在调查中。

尚穆根说,新法案对假信息的定义,遵循的是终审法院的判例,他打算在二读辩论时提出例子来解释。他同意,在法案文本内添加例子,或可增进公众对法案的理解,因此将考虑这项建议。

出席小组讨论的前官委议员、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陈庆文也指出,法案明确了假信息的定义,即它只涵盖虚假的事实陈述。

尚穆根昨天也向出席者再次阐述政府对于限制仇恨言论以维系我国种族与宗教和谐的立场,内容取自他上周一在国会发表的部长声明。

报业控股曾在国会特委会听证会上提议,应由一个中立组织来判定内容的真伪。不过法案提出,判定信息真伪的决定应由相关部长负责,以确保能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决定,保障公共利益。

对此,尚穆根解释,类似条文存在于其他法令中。它适用于当个人或网络平台出于技术限制,无法遵从政府指示的情况。

发言人昨天说,报业控股接受这一点。同时,报业控股也欢迎当局提议简化公众的上诉程序。发言人说,这将能回应部分国人的担忧。

“正因如此,我们希望向政府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赞赏。它表现出强有力的领导,并具有道德和政治勇气,成为世界上最先立法以应对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问题的国家之一。

他指出,在我国,强行对回教徒传教可能引发相当严重的后果,政府虽然无法对传教行为设定法律限制,但他呼吁各方秉持理智和善意,相互理解。

尚穆根透露,律政部有意让新法案的上诉程序更快捷且尽可能地便宜,一个可能性是,当局将对上诉程序的时长,及当事人须支付的庭费作出规定,试图简化整个程序,让大多数人无需聘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