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在庭上揭露,被告从1973年就开始犯案,在法庭被判刑至少13次,包括抢劫、偷窃、涂鸦、行为事件、蓄意伤人等等。

这时,被告见受害人戴着五枚金戒指,恐吓她若不交出就砍掉她的手指,受害人不肯,一脚踹了被告的小腹后逃走,向商场的保安求助后报警。

61岁无业男卡欣则被控上法庭,控方以一项持械抢劫的罪名以及一项偷窃罪提控。他因为涉及另一起案件,面对另外两项控状,包括一项触犯酒类管制(供应与饮用)法令以及蓄意伤人的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这起抢劫案,发生在8月11日晚上11时至12日凌晨2时之间,地点是大巴窑建屋局中心停车场第三层的货物起卸区。

案情揭露,受害人和衫慕根闹翻,今年7月到警局报案,指衫慕根偷了她的钱,造成他失去了工作。

被告再倒回去,叫醒受害人,一手用菜刀指着她,一手用力拉扯她胸口的两条金链。受害人拼命挣扎,拉扯中两条金链被扯断,而她藏在胸罩内的钱包也掉在地上,被告立即抢走。

21岁的受害人是来自马来西亚的妲奴莎,是一名清洁工,与40岁的前男友衫慕根,也就是本案的主谋,在大巴窑建屋局中心食阁工作时认识。衫慕根当时是兼职洗碗工,目前被警方通缉。

这起案件将展至1月10日,法官预料将做出裁决。

警方隔天在大巴窑中心一带将被告逮捕,起获两条新金链。

事发当晚,被告拿着菜刀到案发地点,趁受害人睡觉时偷走她一台价值129元的手机,交给衫慕根,但后者指定要受害人身上的两条金链。

被告前科累累 40多年被判刑逾13次

得逞后,被告拿着两条金链到实龙岗路的金店,以1156元变卖,并且购买了另两条新的金链。加上受害人钱包里约2500元,被告共抢走约4000元的财物。

主控官指出,被告前科累累,40多年来进出法庭至少13次,出狱后不超过一年又会再次入狱。

前女友曾报警指他偷钱 男子怀恨犯案

主控官表示,卡欣已经“无可救药”,必须将他“从社会中隔离”,以便保护公众,并指出他这次是蓄谋犯案,还是针对一名女子最脆弱的时候犯案。

21岁女郎戴五枚戒指和两条金项链,穿金戴银露宿停车场货物起卸区,40岁前男友找来61岁无业汉持菜刀,趁她在睡梦中,夺走她身上的两条金链,就连藏在胸罩内的钱包也不放过,共抢走4000元的财物。

女郎报警指前男友偷钱,害他失去工作,前男友怀恨在心计谋犯案。

衫慕根还提供一把袖珍折刀交给被告,但被告后来自己到附近购买了一把菜刀,用来犯案。

案情显示,受害人居无定所,在上述事发地点露宿。衫慕根后来和受害人闹翻,找了曾经一起共事的被告,策划抢劫受害人。

被告求情时表示,希望法官能够念在他年事已高,从轻发落。

衫慕根怀恨在心,找上曾与他一起共事的被告偷前女友的两条金链,还带他到她露宿的地方,并且指出如何避开闭路电视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