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称自己分手时跟对方要回这些钱,但对方竟回了一句:“我陪睡一次300元,你自己算一下该付多少。”
他称,陪读妈妈后来称自己想转做正行,到幼教中心教书,自己也很支持,但学费要1万9000元,自己分期为她支付学费,每月还给她一笔钱,逢年过节也会送礼物给她。
陈先生(58岁,行销经理)昨天(11月22日)联系《新明日报》表示,4年前和妻子闹不和,到沈氏道一家按摩院解压,认识了一名44岁的按摩女,两人认识半年后,自己就开始包养对方。
“当下我也没料到她会这么说,其实在一起时,我们确实发生了十多次肉体关系。”
他称,自己的孩子目前还在念大学,和妻子关系虽闹僵但为了孩子,暂时不会离婚,而陪读妈妈的女儿今年16岁,相信是住在碧山一带的公寓。
称四年前与妻子闹不和,58岁行销经理包养44岁陪读妈妈,与对方翻脸后,如今要索回3万元“包养费”,称对方拒给还不甘示弱反击:“陪睡一次也要300元!”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11月23日的《新明日报》。
“我看她带着女儿来新加坡当陪读妈妈很辛苦,又经常回中国珠海探望母亲,很孝顺,决定跟她在一起。”
“前前后后,我花了近3万元在她身上,交往一年半后,她对我若即若离,最后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