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中国官方这三年来共调查近百起“老鼠仓”案件,涉案交易金额约800亿元人民币(165亿新元)。

“老鼠仓”是中国股市坊间俗称,指基金从业者以本人或亲属及关系户的名义低位买入股票,待挪用公有资金将股价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牟利的行为。

报道批评,这类违法案件造成的影响严重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破坏资本市场的诚信基础。

截至今年5月底,司法机关已对25名金融从业人员作出有罪刑事判决,证监会则已对15名证券从业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从时有发生的“老鼠仓”违法犯罪来看,违法时间跨度长,交易和获利金额大,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个别经营机构还存在“窝案”频发,多名从业人员同时涉案,同一岗位前后任投研人员先后涉案的情况。案发领域也有从基金行业向保险资管、托管银行蔓延的趋势。

据新华社昨天报道,中国证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证监会共启动98起“老鼠仓”违法线索核查,向警方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3起。

案发岗位除投资经理、研究人员,还涉及交易员、销售人员、部门总监甚至机构高管,反映出相关人员保密意识淡薄。信息传递交易逐渐增多,同时出现从业人员相互交换信息或与利益关系人内外勾结、共谋作案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