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尊重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涉港国安立法的过程。当《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通过后,将立即在香港公布生效。有关法例已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内,成为适用于香港的全国性法律,因此通过日期即为生效日期。
草案列明,警务处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的部门,配备执法力量;律政司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负责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检控工作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不确定下次常委会是否表决港国安法
综合香港电台、网媒“香港01”报道,李家超昨天出席立法会会议后接受媒体采访时,作出上述表示。
(香港综合讯)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香港国家安全法草案通过后,即日就会在香港生效,并成为香港法律。
至于香港国安法通过后,警方会否有新增执法权力,李家超则回应称,他对香港警务处在履行职责方面有信心,并指执法工作需要建立制度。他相信警务处有能力应付相关工作,强调所有执法工作将按法律和目前的法律进行。
上周六闭幕的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步审议了香港国安法草案,下次常委会将于本月28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谭耀宗早前称,不确定届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否就香港国安法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