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仲衡法官说:“若以为港府可在一夜甚或弹指之间就让步,达至‘三子’所主张的普选形式,想法天真;若认为数以万计示威者会因当局一个正面回应就一夜消散,同样是天真。”

九人均持高学历,除黄浩铭外没有案底。另外,由于各控罪每项最高可判入狱七年,因此,陈淑庄和邵家臻的立法会议席及未来参选权或受影响。

判决书指出,陈健民直至2014年11月18日准备宣布结束“占中”时,才在报章撰文,首次提及行动不应对其他人造成过大影响,然这个醒觉来得太迟。

香港“占领中环”案九被告全部裁定罪成后,“占中三子”的其中两人戴耀廷及陈健民决定不呈上任何求情信,但希望法官免除朱耀明牧师判监。法官强调,不认同控罪将在社会造成寒蝉效应或打压人权。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表示,2014年发生的79天非法“占中”,严重冲击香港法治,损害香港繁荣稳定及正常生活,中央政府坚定支持香港依法惩治主要组织者和策划者。

(记者是《联合早报》香港特派员)

他又称,法庭的裁决可能成为不少欧美国家下一轮针对香港人权状况评估的依据,甚至对港府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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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案昨天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结,九被告各有一项至两项罪名成立(详见附表),获准保释。

法官陈仲衡在268页判决书中指出,法庭明白“公民抗命”的概念被香港社会接纳,但绝非刑事罪行的辩护理由。三名“占中”发起人在2013年3月发起“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最初不构成罪行,但错误量度行动带来的破坏程度。

“占中”案昨天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结,九被告各有一项至两项罪名成立(详见附表),获准保释。由于法庭未完成处理他们的求情,今早须返回法院继续,听取所有求情后才宣判刑期。

“三子”原定2014年10月1日“占中”,最后提前爆发,只是修改原定行动,仍构成“串谋”达至对港岛中环附近一带公众的妨扰。

由于案件万众瞩目,昨天早晨不到7时,法院外已人山人海,不少人排队渴望进入庭内旁听,“占中九子”的多名支持者到场声援。

香港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认为,“占中”案裁决对表达言论划下界线,基本原则就是一个人所做的事或言论,是否影响他人的权利。

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认为,裁决的结果比很多泛民支持者的想象严苛得多。

陆慷:坚定支持香港依法惩治“占中”组织者

立法会的24名泛民主派议员发表联署声明,指“九子”被控“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过往并无先例。他们批评港府以司法手段作政治武器和报复,企图将香港噤声,灭绝异见及和平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