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回应时指出,不认为上诉庭上次判案是考虑新的证据,只是不同意原审裁判官判刑时考虑的比例。律政司也认为,干犯动机只是判刑考虑因素之一。至于黄之锋的问题,则是对方表示不需索取报告。

“双学三子”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被律政司复核及上诉庭改判监禁的案件,香港终审法院批出上诉许可,并定于明年1月16日审理。首席法官马道立称,有四个法律观点可以争辩。

她也说,按照香港法律原则,《国歌法》不设追溯期,但她不希望有人利用“灰色地带”做出不尊重国家行为。

马道立认为,案件意义重大、广泛,明年开庭时将由马道立及两位常任法官李义、邓国桢处理,预计审一日。

“双学三子”于2014年9月闯入港府总部东翼前地,原审被判罚社会服务令及缓刑,上诉庭后来改判监禁。终审法院批准上诉许可申请后,黄之锋和罗冠聪继续以原来条件保释,周永康这次也同样获准保释。

这当中包括,上诉庭有无权力增加、更改下级法庭的事实裁断;在所谓“公民抗命”的案件中,法庭量刑时应对犯案者的动机给予多少比重;上诉庭在判决订立新量刑原则时,被告应否得到额外减刑;以及复核刑期时,应否考虑关于未成年犯人的规定(此点只牵涉犯案时未成年的黄之锋)。

黄之锋则说,会以平常心和审慎乐观态度面对审讯。他还感谢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专家日前发表声明,呼吁香港终审法院按照香港在国际人权公约下的义务处理上诉,显示国际社会一直关注香港民主进程。

“我将狱中生活变成学习契机,包括成功在壁屋监狱争取在囚人士毋须于点算人数时蹲下。”他也说,选择保释是因为对审讯非常有信心,应出来向支持者展示坚持信念。

另一方面,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表示,期望在本立法年度,将《国歌法》的本地立法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她强调,只会规范蓄意贬损国歌和故意侮辱国家的行为,市民毋须过分忧虑。

周永康在法院外说,要特别多谢律政司长袁国强,让他们有一个奇妙的旅程,在监狱中学习到很多事情,也有机会反映司法公义是否可以被实践和被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