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马来西亚联邦法院五司一致驳回前首相纳吉的SRC案终极上诉,并维持吉隆坡高庭之前的原判。纳吉在这起案件的最后上诉失利,因此他必须立即入狱而无法参加随时可能举行的全国大选。纳吉也是马国有史以来首位入狱的前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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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润表示:“我们一致认为,审判期间提呈的证据已经充分证明(纳吉)所有七项罪名都有罪。面对这样的证据时,若宣判上诉人没有犯下这七项罪名,将是对最高法院的嘲弄。”

根据条例,民选议员一旦被法庭定罪及罚款超过2000令吉或入狱超过一年,将自动丧失议员资格,并在出狱后五年内不得参选。换言之,纳吉接下来如果无法获得马来统治者赦免,将无法参加可能在今年或明年举行的全国大选。

纳吉预料将向统治者寻求赦免,但在提出申请后仍必须等待统治者考虑是否批准。前首相马哈迪星期一(8月22日)告诉彭博社,纳吉的上诉案一旦遭驳回,纳吉在那之后获得马来统治者赦免的可能性只有五成。

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2020年7月28日裁定纳吉所有七项罪名成立,必须入狱7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约6500万新元)。由于刑期同时执行,因此实际刑期为12年。纳吉随即向上诉庭上诉,上诉庭2021年12月8日驳回上诉并维持高庭原判。纳吉过后向联邦法院上诉。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麦润宣判时说,法院已给辩方充足机会发表口头陈词,但辩方却拒绝这么做。她说,五司一致同意维持吉隆坡高庭对此案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