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2018年7月4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三项刑事失信、三项洗钱和一项滥权等七项罪名。这起案件于2020年4月3日正式在吉隆坡高庭开审。换言之,至今已经审讯超过四年。
纳吉星期二发表被告栏声明时表示,他需要两个月时间组建律师团队为他辩护。他也指麦润的丈夫扎玛尼对此案的立场,将导致民众质疑麦润审判此案时是否公正。
(早报讯)马来西亚联邦法院宣布,前首相纳吉的SRC公司终极上诉案将在星期二(8月23日)审结并宣布最终裁决。这是纳吉此案的最后上诉管道,一旦法院维持吉隆坡高庭之前的原判,纳吉就将入狱而无法参加随时可能举行的全国大选。
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2020年7月28日裁定纳吉所有七项罪名成立,必须入狱7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由于刑期同时执行,因此实际刑期为12年。纳吉随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上诉庭2021年12月8日驳回上诉并维持高庭原判。纳吉过后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以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星期二下午驳回纳吉撤换法官的申请后,随即宣布将在当天为此案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