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控状,被告还分别潜入其他两个档口,但并未从其中偷走任何钱财。

这起偷窃案发生在今年8月11日晚上10时30分。马国籍被告纳格斯瓦然(38岁)爬入后港1道第105座的海南村熟食中心摊位偷钱。

控方指出,被告没有案底,要求法官判他入狱四到五个月。被告求情时,恳求法官从轻发落,也寻求原谅。法官最终判他入狱四个月。

延伸阅读

摊贩老板:五档口遭人潜入

没钱买饭,马来西亚男子在后港海南村熟食中心,爬入两个摊位,偷走428元当饭钱,换来四个月的牢狱之灾。

被告共面对四项破门行窃控状,星期三(11月27日)承认其中两项,余项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被告前后偷走428元,当天下午被捕,警方只寻回175元。

被告先站在塑料椅子上,爬入第一个摊位,从铁罐子偷走400元,之后再爬出,并走到第二个摊位。被告在第二个摊位外发现一个塑料桶,决定用来爬入摊位内。被告在摊位内发现抽屉里的红包,偷走了28元。

第一名摊贩的老板报警时称,熟食中心有约五个档口遭人潜入,也指熟食中心有电眼。该名老板也称,这是熟食中心第二次发生失窃案。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当天到熟食中心,发现不够钱买饭吃,决定从两个没开的小贩摊位偷钱。

其中一名失窃400元的摊贩隔天做生意时,并未使用铁罐里的钱,因此不知道钱被偷。直到13日凌晨3时30分,摊贩开档时,打开铁罐,才发现现金失窃,摊贩的老板报警。另一名摊贩同一天开档,也发现红包钱被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