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案情,2023年9月19日凌晨2时许,被告在克拉码头一带被一名保安发现她正抓着一名男子, 但男子并不认识她,当时只想要离开。
悍妇喝醉后发酒疯,保安把她带到德士站,她却对保安又打又踢,警方到场后还掌掴警员,被判入狱12周,罚款1000元。
被告还要求警员整理她从钱包里掏出后扔在路上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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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到场后发现被告看起来相当醉,且鼻子在流血。当警员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证时,她开始蹲在路上找,不久后开始从包里拿出东西并扔在路上,甚至挑衅警员逮捕她。
男子离开后,保安护送被告到附近的德士站,岂料被告持续发酒疯,又哭又闹。保安遭被告打了几巴掌,小腿也被踢,于是报警求助。
在与警员交涉的过程中,被告反复对警员大喊大叫和嘲弄警员,警员不止一次要求被告冷静下来,要她不要大声说话,但她还是一意孤行。
被告随后被控上庭,她早前承认其中两项控状后,于星期二(7月2日)被判刑。
当警员要求被告不要碰他时,被告扇了警员的左脸一巴掌,导致对方面部挫伤。被告后来在现场接受医务人员的治疗后被捕,并被押送至警局。
被告童冠仙(46岁,音译)来自中国,是本地永久居民。她面对三项包括蓄意伤人阻碍公务员执行公务、公共滋扰,以及抵触私人保安业法令的控状。